我的朋友在潍坊正准备网约车,但不知道新政是怎么样,我想帮我的朋友问问潍坊网约车新政最新消息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无偿使用,经营权期限与车辆报废年限相同,到期收回,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即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经营权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对于现有的出租汽车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现有巡游车经营权期限届满,对经营期内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达标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持有人可继续申请获得经营权;对在经营期内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要根据出租汽车市场运力供求实际,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巡游车进入退出机制,及时调整巡游车运力规模,满足市民出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