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钱涉嫌盗窃罪构成犯罪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盗窃公共及私人财物达到特定金额或者实施了多次盗窃行为、入室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扒窃等任何形式犯罪行为的,均将判处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罚,同时处以罚金。若涉及到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至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被判处罚金。
如若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10年以上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被判处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通常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之间的,可视为“数额较大”;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的,则可视为“数额巨大”;
至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30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的,则可视为“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来确定具体的数额标准。例如,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设定在人民币3000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设定在人民币100,000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设定在人民币500,000元以上。换言之,在深圳市,只要某人盗窃价值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财物,便足以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盗窃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一、一类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掌握在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掌握在五十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