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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0-09-02 陕西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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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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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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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人们到保险公司上班后,通常要签署两份合同,劳动合同与保险代理合同。签署好保险代理合同后,人们就成为了保险代理人,可以公开的销售保险产品。如果双方签署合同的时候不注意,导致合同内容有误,就可能引发纠纷。那么,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和保险人在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在协商的过程中。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人提出要约。双方就代理权限、代理险种、代理范围以及代理手续费等项目进行协商。并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一般而言。保险人负责拟定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代理人如对保险人列出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事项表示满意。则作出同意的答复。保险代理合同即告生效。要约与承诺是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被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所以要约并不构成对被要约人的约束。
    二、保险代理合同的特点是什么保险代理合同必须在国家政策、法令和《民法通则》的允许下签订。当事人双方还必须明确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在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基础上方可签约。保险代理合同除了具有经济合同的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保险代理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的享受是有代价的。保险代理人要取得一定的劳务手续费。就要进行有效的业务活动;而保险要通过保险代理人开展业务活动。就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以保证代理人员的生活必需。
    2、保险代理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在保险代理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要承担各自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一方的权利正是另一方的义务。保险代理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着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的关系。
    3、保险代理合同是一种特殊合同。被代理人在不违背代理人基本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单向调整委托一代理业务范围。这种单向调整合同内容。可以征求保险代理人的意见。也可以不征求保险代理人的意见。如保险公司决定停办某种保险业务、调整费率等。综上所述,双方签署保险代理合同,要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等原则。在协商过程中,就保险代理权限、代理险种、代理期限及代理费用等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来说,保险代理合同都是由保险人草拟的,代理人要认真阅读条款,根据掌握的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对合同内容审查,确定无误的,双方签字盖章。
    全文
    11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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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保险人负责拟定代理合同的主要内容。保险代理人如对保险人列出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和事项表示满意。则作出同意的答复。保险代理合同即告生效。要约与承诺是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被要约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所以要约并不构成对被要约人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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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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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一、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二、委托协议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三、委托协议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四、委托协议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五、委托协议为双务合同。六、委托协议为诺成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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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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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产品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2、订立合同时务必确认对方的身份和资格以及相关的书面证明。3、严格审查合同的实质和形式要件。4、最好对合同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由其他机构来共同承担代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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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主次责任保险公司怎么理赔
[律师回复] 解析:
遭遇道路交通事故之后,若能清晰区分主责方及次责方,则可依照以下流程进行理赔:
首先,应由负责该车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依据其所投保的责任额度,对受害者依法全面地给予赔偿;
如尚有不足之处,则应由保险额较高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相关公司,根据其签订的保险契约条款,依法作出相应的赔偿;
然而,若该车辆并未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将由责任人按照双方所负责任的比例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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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有多大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实际出资人可能无权直接操控股权,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法律风险:
首先,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和否认;
其次,显名股东有可能故意侵犯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再次,隐名股东可能面临着确认其股东身份困难,以及无法向公司主张自身权益的风险;
此外,显名股东的债权人也可能对显名股东所持有的股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最后,还可能存在其他尚未预见的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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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商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商标注册代理合同主体的审查。2、申请注册商标的基本情况。3、商标注册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4、商标注册代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商标注册代理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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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五险一金打八折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五险一金”的最低缴费标准的阐述如下:
对于单位与员工来说,皆按照固定基数的百分之八进行缴纳(即20008%=160元),总计合计需缴纳320元。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所在单位具备优越的经济实力,可以申请将缴费比率提升至百分之十。
需要明确的是,住房公积金并非由单方承担,而是由雇佣双方共同出资。
在此基础上,个人每月的缴款金额即为本人去年全年平均工资乘以个人占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单位每月的缴款金额则为员工去年全年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占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此外,无论是员工还是单位,其缴存比例都不能低于百分之五,且最低缴费基数也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五险一金”的详细介绍如下: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因地域差异而有所不同,其基数主要以员工的工资总额作为参考依据。
部分企业在发放薪酬时会包含基本工资及其他相关补贴,然而在实际缴纳过程中,却仅以基本工资为准,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相关法规。
关于具体的缴费比例,建议您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咨询,因为各地的缴纳比例并不完全相同。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我们应该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单位应当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并代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这些款项都应被纳入社会保险基数范畴之内;
其次,单位以现金或银行存款方式支付给员工个人的交通补贴、电话补贴、午餐补贴、节日福利以及对高温、高海拔、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提供的津贴,同样应被纳入社会保险基数范围内;
再次,单位通过税后利润提成或分红的方式支付给员工个人的工资,亦应被纳入社会保险基数范畴之内;
最后,对于实行底薪制度的员工而言,他们根据营业额或经营业绩提成所获得的收入,同样应被纳入社会保险基数范畴之内;
另外,对于实行业务承包或费用包干,单位不再报销差旅费用的员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也应被纳入社会保险基数范畴之内。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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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招商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注意事项:1、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2、委托事项明确。3、授权范围清楚。4、代理期限明确。5、支付报酬明确。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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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法院为你开设专用代管账户如何操作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党内法规规定,地方各级党组织在将党费汇款至指定银行账户进行存储时,必须独立设立党费专属存款账户,以确保党费资金不会与其它任何性质的费用产生混合和混淆的情况,同时,该专用账户不得用于存入除党费以外的其他类型款项。
在开设此类党费专用存款账户时,党组织需要向相应的银行提供真实有效的关于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以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所开具的专用存款账户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党费账户的名称应以党的组织机构的正式全称为基础,例如“中国共产党XXX委员会”、“中国共产党XXX委员会组织部”、“中共XXX委员会”、“中共XXX委员会组织部”、“XXX党委”、“XXX党委组织部”、“XXX党群工作部”、“XXX党务工作部”、“XXX政治部”等等。
此外,预留银行的签章亦需与账户名称保持一致。
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各单位党组织的公章可能存在使用全称或简称的情况,但无论何种形式,均可作为党费账户的正式名称。
法律依据:
《关于党费账户继续单独设立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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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补交成都有何法律要求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社发〔2008〕15号),其中明确指出,生育保险如果累积拖欠缴费金额达到或超过两个自然月,以及医疗保险拖欠金额累计达到或超过四个自然月的话,将被认定为已经中止缴纳,这种情况下将直接影响到生育津贴和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权益。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补缴期限内尽快完成补缴手续。
然而,如果您错过了补缴的
最后期限,那么从您重新开始参加社会保险的那一天算起,需要连续且无间断地缴纳医疗和生育保险长达十二个月之后,才能在第十三个月享受到相关的报销权益。
法律依据:
《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年龄阶段来确定,具体补缴规定如下:
1、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参保中断或暂停缴费两年以内可以补缴,两年以上不得申请一次性补缴。
2、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不足15年:
a、延迟领取养老金时间,继续缴费至15年;
b、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趸缴标准:以当年所选择的缴费档次作为缴费基数,费率按12%一次性缴纳。
3、距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按年/按月缴费或补缴,缴费不得超过15年;
4、距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按年或按月缴费,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但不得补缴。
一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将耕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过程中所需要遵循的程序步骤如下:
首先,农用地进行转用并进行征收,在经过严格的审核后必须要确保其所适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均无任何冲突。
其次,针对已经符合规定可用于建设的农用地,应按照建设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在得到权威认可之后,向建设部门递交用地申请,若经建设部门审查认定符合相关标准,则会发放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
最后,用地单位在此基础之上凭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等级别的国土资源管理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管理局对申请进行详细审核,并最终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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