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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有什么情形

帮助5人 3.9w浏览 匿名 2020-09-04 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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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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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有以下情况的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具体而言: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
    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诸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而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亦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该类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违法性,对社会危害也大,所以《合同法》将《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
    (4)项所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纳入到无效合同之中,以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一是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三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一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二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全文
    8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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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无效有什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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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确认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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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缴纳土地出让金税金需要给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刑事诉讼过程主要涉及五大环节: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以及执行。
关于立案,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报案、控告或者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各类材料,经过审查判断与评估后,确认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并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从而依法决定将此案件作为刑事案件移送至侦查部门或者审判机构立案处理的整个诉讼活动;而侦查环节,它构成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了收集、揭示、验证犯罪行为以及抓捕犯罪嫌疑人为目的而开展的特殊调查工作及其相关的强制性措施为主体内容;接下来是起诉环节,这里主要包含两种形式,即公诉与自诉;
至于审判部分,它是指人民法院在控方、辩方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共同参予的前提下,根据相应的权限和程序,对已向其提起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法定诉讼过程;
最后就是执行环节,它特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现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中所明确规定的内容而展开的一系列活动。
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涵盖了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乃至监狱等多个层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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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缘无故骂人触犯什么法律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关于“婚前贷款购房,是否在婚后就自然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这个问题,其实并不是简单的是与否的问题。
具体情况可能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如果该房屋是由婚姻关系中的某一方在婚前以首付款的形式购买,而另一方则在婚后参与了还款义务和责任的承担,那么这部分房产即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第二,如果在婚姻缔结之初,双方就共同投入首付款购买了该房产,并且在此后的时间里双方都继续履行着同样的还贷义务,那就也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如果该房产在婚前就是由其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入购买,那么无论另一方在此后的婚姻过程中有没有涉及到房贷的偿还,该房产都应该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民法典所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往往包括了:
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财产;婚姻关系中的某一方由于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而得到的医疗费用及相关补贴;由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规定仅限于婚姻关系中的丈夫或妻子一方享有所有权的那些财产;婚姻关系中某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以及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应归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那些在婚前购下的房产想要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完全可以的,只要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进行明确的约定即可。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愿地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还是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夫妻之间的个人财产分配,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呈现出来,这样才能确保这份协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同时也对夫妻双方产生法律的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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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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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合同中有一条不合法合同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违法订立的合同并未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效力。
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对合法权益予以充分的保护,而超越法律界限的合同则不能获得这样的保护。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合同归于无效,但其中涉及到的合同纠纷解决条款并不会受到影响。
如果在合同被宣告为无效之后约定了相关的处理方法,那么只要这种做法并未违背任何法律法规,那么这一部分内容便仍将保持其有效性。
各合同缔约方可以依照相关协议或法律规定,结合合同实际履行的具体情形,选择执行返还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折价补偿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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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无证驾驶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宗当事人双方展开的诉讼中,如果第三方对诉讼标的存在着单独请求的权利,那他就具有发起诉讼的资格;反之,即便没有独立请求权,但若案件的裁决结果与其法律利益存在直接关联性的话,他同样具备提起诉讼的权力,或由人民法院正式通知其参与到诉讼当中来。
对于已经被判定须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方来说,他们享有作为当事人的所有诉讼权利,以及履行相应义务的义务。
关于第三方提起撤销之诉的相关法条规定如下:
首先,该撤销诉求需要满足一个程序性条件,那就是由于某种无法归咎于自身的原因而未能进入诉讼环节。
就是说,第三方未能出席诉讼的过错并非源自自身,否则仅仅因为他个人因素未能参诉,便不得提请撤销之诉。
其次,该撤销诉求需要满足的实体性条件是:
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发生了错误。
换言之,除非在提起撤销之诉时有充足的证据支持,且必须是针对那些已经产生法律效应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并且这些文书存在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的错误。
最后,该撤销诉求需要满足的结果性条件是:
只有当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时,第三方才得提出撤销权利的主张。
这也使得撤销诉讼有了明确的基准和要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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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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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第几次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拒绝履行缴纳所得税的法律义务者,即偷税行为,我国法律以其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制定了相应的罚款标准。
具体而言,若涉案金额达到150万元以上,且该数字占应纳税额的比例在30%以上,则可以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的偷税案件,违法者可受到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一定罚金的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犯罪的情况与个人类似,同样需要面临罚款以及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的局面。
此外,如果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能够及时补缴应纳税款,交纳滞纳金,且已有接受行政处罚的记录,那么该案件便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
但这一情况并非适用于所有违法者,若曾经有过逃避缴纳税款的刑事犯罪历史,或是受到过税务机关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则会被排除在外。
另外,若税务、海关、银行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构成此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要从重予以处罚。
至于如何合法避免企业所得税,以下列举几种可行的办法供参考:
第一,校办企业、福利企业未能进行年度检查时,应考虑提交减少或者豁免企业所得税申请;
第二,应由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可计入管理费用;
第三,上级主管部门应该向下属单位分摊费用,虽然下属单位仅能提供笔记账单支付证明,却无法提供原始凭证记录;
第四,邮政和电信业在收取邮资和电话费之后,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而是采用加盖邮戳的白条和托收承付款项票据给客户作为替代品;
第五,报销并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和税票,以此来欺骗税务机关;
第六,记账凭证报销数量众多,而原始凭证数额甚少;
第七,借款购买的固定资产可能被定为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肢解并开具发票充当费用;
第八,在建工程的利息部分被计入管理费用或财务费用;
第九,财产损失未经税务局批准,便在税前自行扣除;
第十,流动资产损失在地方税务局批准后,直接计入额外收益,涉及到增值税的部分则无需做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一,补贴收入无需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
第十二,业务费和广告费超支后往往被登记在别的科目中支出,例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项目;
第十三,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对三新的费用(即新的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用)在税前列支;
第十四,税务稽查后确认的所得额,只须补交税款,无须调整账目,造成表面征收实际退缩的现象。
总结来说,偷税金额在150万元以上的罚款通常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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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小产权房面临拆迁时,我们所了解到的赔偿标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拆迁方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给出相应的补偿;
其次,考虑到被征收房屋可能涉及到搬迁和临时安置问题,因此还会提供相应的补偿;
再次,针对因房屋征收而对受影响房屋经营所造成的停工以及停业损失,同样会给予适当的赔偿。
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之上所建造的房产项目,由于它们没有经过相应的建筑审批手续,也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因此它们的所有权证书并非由国家房管部门发放,而是由乡镇行政机构或者村组织代为发放,故也常被称之为乡产权房。
拆迁补偿,则是指经由合法程序进行的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依照相关规定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进行的合理赔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土地确权亩数少了几亩地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了土地减少的情况,应采取以下几种适当措施加以处理:
首先,权利人须在发现土地减少状况之时立即进行反映,并有权向相关工作人员提出重新测量的合理需求。
其次,如若所提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答和妥善解决,权利人则有权力直接向所在地的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相应的处置请求,主张对土地进行重新丈量,直至土地面积吻合为止。
再者,若经过重新测量验证后发现实际土地面积确实有所减少,权利人便可申请采用后续补偿的策略,请求予以弥补。
若是集体方无力对此进行调整,也可选择维持现状。
最后,若上述措施仍无法解决问题,权利人拥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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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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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租赁汽车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我国关于车辆租赁的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当两造当事人在协商签订租赁合同时,可自行议定一方在违反此合约时需按照预设情形向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亦或商定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损失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标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害额度,那么负有责任的一方可依法要求对方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申请增加相应的违约金;反之,若设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害数额,那么受损失的那方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对过高部分进行减免。
由此可见,当合同当事人就延迟履行事项约定违约金时,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之后仍需继续履行其应尽之义务;
至于法定的违约金比例,则主要取决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所达成的共识和约定。
但是,我须强调的是,该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所遭受负面影响(即损失)的三分之一,倘若超过了这一明确的限度,那么超出部分可以依法向有关司法部门请求适当降低。
最后,若合同中的两造在签署过程中并未对违约金做出任何安排或协议,那么此时所涉及的违约承担的违约金就相当于该违约行为所实际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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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家庭成员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方式,我们需要了解如下内容:
如若年龄已达十六周岁之限的未成年实施了盗窃行为,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需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罚。
一般情况下,会对其处以最长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附加或者单处罚金。
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从宽或者减轻这些被告人的刑罚。
不同于此种情形的是,如果涉案的未成年人为未至十六周岁,那么他们将不会因盗窃行为而被判定为罪犯,国家也不会对其进行刑事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把车借给无驾驶证的人会怎么样
[律师回复] 解析:
将车辆出借予未获取有效驾照之人士,将会受到严苛的法律制裁,包括但不仅限于二百元至二千元之间的罚款,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处以吊销车主(或驾驶员本人)执照达六个月至十二个月之久。
而且,无论是作为借车提供者还是接收者,都必须接受相应的惩罚:
1.机动车驾驶员会被处以至少二百元至最高二千元的罚款,同时还可能面临最多十五天的行政拘留;
2.机动车所有者也将被处以同等程度的罚款,此外,如有必要,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甚至可能会被吊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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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比如说合同本身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那么合同是属于无效的或者合同的内容存在了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的规定的话,那么也是属于无效的合同,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农民只拥有使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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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甲方诉讼乙方工期延迟违约金有时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工程违约金请求的诉讼时效,自违约行为首次发生之日起便已开始计时,也即超出合同约定日期后的首日开始。
与此同时,只要违约行为产生了,违约金的诉讼实效也就相应地开始倒数。
这意味着无论在此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各方当事人对于债权是否形成或者数额是否有所变动,都不会对此违约金的诉讼时效计算产生任何影响,无需在此基础上再行增加任何时间即可宣告完成和成立。
然而,作为对建筑工程延误责任追责的具体分析,我们必须明确,如果想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法律追究并且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的赔偿,那么在其诉讼时效范围内完成是最为恰当的选择。
如果超过这个规定的时间范围,也就自动丧失了法律追溯权利。
因此,特别需要关注的是,如果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延期竣工的情况,从其延误的第一天起,便可以开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法律追究并要求给予违约金的赔偿,但如果这类事件发生的时限长达三年乃至更久,那么此时再去追求这项权利可能就已经为时过晚,因为法定的追诉权已经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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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转让股权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无偿股份转让虽然可行,然而需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同时,在签署无偿股权转让协议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
具体包括对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以及受让主体等方面的限制性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向除自身之外的他人转让股份的情况下,须经过所在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的同意。
在此情况下,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获得他们的批准。
若其他股东在收到书面通知之后的30日内并未作出任何回应,则可被认为已默许该项股权转让。
此外,如果股份转让受到公司章程特定的制约或者限制,那么股东在拟定股权转让协议时,必须确保协议内容不违背这些规定。
在转让过程中,转让方极有可能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为了规避此类风险,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对其欺诈行为可能产生的潜在责任进行举证或提供担保,比如向公证机关提交保证金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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