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诉讼过程主要涉及五大环节:
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以及执行。
关于立案,它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依据当事人的报案、控告或者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各类材料,经过审查判断与评估后,确认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并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从而依法决定将此案件作为刑事案件移送至侦查部门或者审判机构立案处理的整个诉讼活动;而侦查环节,它构成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了收集、揭示、验证犯罪行为以及抓捕犯罪嫌疑人为目的而开展的特殊调查工作及其相关的强制性措施为主体内容;接下来是起诉环节,这里主要包含两种形式,即公诉与自诉;
至于审判部分,它是指人民法院在控方、辩方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共同参予的前提下,根据相应的权限和程序,对已向其提起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法定诉讼过程;
最后就是执行环节,它特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现已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中所明确规定的内容而展开的一系列活动。
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涵盖了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乃至监狱等多个层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