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职工隐瞒病情二年,企业能不能作辞退处理。一般而言,用人单位招用员工时,招用条件中明确要求求职劳动者告知病史的,劳动者隐瞒了重大病情,而这疾病有碍劳动者胜任工作的,劳动者侵犯了用人单位知情权,属于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该职工隐瞒病情两年没有发现,说明两年前这病情并不属于有碍劳动合同履行的重大病情,不属于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下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您不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