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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必须提前预约吗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0-09-14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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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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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如何在网上预约结婚登记
      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大家可以选择在网上预约,可以替大家节省不少时间!如果需要提前预约则需要了解网上预约方面的规定。
      网上预约的相关要点如下: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网上预约结婚登记的注意事项
      网上预约后,就要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婚姻登记。当然,这时也要注意一些相关事宜,以免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影响到新婚的喜悦心情。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
      
    2、双方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全文
    11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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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告登记是否必须办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房屋预告登记是否必须办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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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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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否必须要办理预告登记
买卖房屋并不是必须非得办理预告登记。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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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合同履约风险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合同风险主要可划分为两大类型,第一类是由合同本身所引发的潜在风险;
而第二类则是发生在合同履行阶段的各种可能风险。
关于合同本身的风险,我们可以理解为由合同条款中所形成的潜在风险,其中涵盖了多个具体方面的因素,例如:
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完工期限、工程款项支付、协商洽谈事项以及变更相关文件等等。
至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这与施工合同管理密切相关,且在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均有所体现。
因此,在履行施工合同时,必然会牵涉到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一旦施工合同正式生效,项目的各个职能部门都需要根据自身的职责权限,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来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确保施工合同能够得到全面、圆满地实施和实现。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全管理风险、质量管理风险以及进度管理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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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违约了可以赔偿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公司违反了合同条款,应按照双方签署的合同中所载明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在出现这类情况之前,我们还可以积极地与合同相对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寻求妥善、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对方同意延迟货物交付时间,或者我们有把握通过有效沟通消除合同纠纷,那就能避免因违约行为引起的赔偿问题;
关于违约金,这是一种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预先设定好的机制,目的在于防止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不完整履行合同时,必须按约向对方支付特定金额的货币补偿。
当事人可以选择在违约的情景下,具体规定应当向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多少违约金,此外,他们还可以约定如何确立由于违约所导致的实际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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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结婚登记预约是必须的吗?
青岛结婚登记预约不是必须的。在我国的婚姻登记中,我国的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此时是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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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登记名称和公司名称不一致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发现营业执照的登记信息有所误差或不当,可依照法律程序向所在地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请求予以变更登记。
关于不动产的登记簿册,乃是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及其内容的最为根本的依据。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动产的登记应以每一个独立的不动产单元作为基础单位进行注册,每个不动产单元均配有专属的唯一编码。
此外,国家也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册,这一工作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主导实施。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确保房屋所有权证上所列明的所有权人姓名与房产登记簿册上的记录保持一致。
若发现两者存在不符合之处,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不动产登记簿册确实存在错误,否则应以不动产登记簿册上的记录为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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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邀约行为以及邀请状这两个概念在法律范畴内存在着显著差异。
邀约行为特指当事人期望与他人缔结合同的意愿表达,而这一意愿必须具备以下三点重要特性:
(一)其所包含的条款内容需要详尽且具有明确性;
(二)其应当明确表明,一旦被邀约方作出答复并对此表示接受,那么邀请方便将受到这个意愿的约束力;
(三)其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反之,邀请状则是当事人向他人发出的缔结合同的邀请,以期邀请他人向自我发出邀约,在其性质上也具有独特的特点。
例如,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公司招股说明书、债券发行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及宣传、邮寄的商品价格目录等都属于邀请状的范畴。
然而,如果商业广告或宣传的内容满足了邀约行为的所有必备要素,那么它就可以被视为一种邀约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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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登记结婚预约是必须的吗?
青岛登记结婚预约不是必须的,但是缔结婚姻的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婚姻登记的预约的。在我国的婚姻登记中,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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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信用卡转了协商处理是否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律师回复] 解析:
需因具体情形而定,取决于各种复杂因素的交织影响。
若持卡人处于信用卡逾期阶段并与银行展开磋商以达成还款协议,则先前的不良信用记录已然生成且无法进行撤销操作,势必对个人征信造成负面影响。
然而,若是在逾期发生前即已与银行协商成功,则此种情况下便不会给征信带来任何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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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结婚预约登记是必须的吗?
深圳结婚预约登记不是必须的。在我国的男女双方婚姻登记的程序性规定中,对于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我国的婚姻登记机关是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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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车辆保险必须购买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解析: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该险种为我国现行法规所设立,旨在保护和保障每位机动车车主在行车过程中的权益与安全。
2、机动车辆损失保险。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又称“车损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授权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过程中遭遇保险事故,导致保险车辆遭受损害,保险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3、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授权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过程中遭遇保险事故,导致除本车驾驶员及其乘客以外的其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按照约定的赔偿限额进行赔偿。
4、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简称“不计免赔险”,作为附加险种之一,其主要功能在于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将根据约定的免赔率计算方式,对被保险人进行全额赔偿,从而减轻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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