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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怎样确定

帮助5人 3.8w浏览 匿名 2020-09-19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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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如何确定
    我国法律没有专门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原则有三个,一个是基本原则,两个是辅助原则。它们分别是:
    1、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此为基础原则。它赋予法官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依自由裁量权,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金钱赔偿本质上是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出发,对精神损害的程度、后果和加害行为的可规责性极其道德上的可谴责性所作出的主观评价,因此在精神损害赔偿案中发挥法官自由裁量权,是客观的需要。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自由裁量权的酌定因素有: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2、区别对待原则:对精神性的不同利益因素的损害予以区别对待,根据其不同特点,依据其不同的算定规则,各个计算出应赔偿的数额,最后酌定总的赔偿数额。
    3、适当限制原则:一定范围限制,只对侵害人有过错,且造成财产利益损失,或者精神损害情节较重的判赔;二是限制数额,以地区为单位,考虑当地居民负担能力和生活水平等情况,确定一个适当的一般额度标准。
    从司法实践来看,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的基本方法是综合法,即由法官按照本省系统制定的具体规则,综合各项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酌定损害赔偿金总额。现实中有这样的现象:同样的事实,这里判赔,那里判不赔;一审判赔个天价,二审判个地价。侵害名誉权的倒比侵害生命权的赔的多,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些现象确实给大家造成了混乱的感觉。但是,除个别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外,多数判例的判赔额都有它的标准。问题在于法官对酌定因素的轻重考虑不一。
    全文
    6 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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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有精神损害赔偿吗,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因素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欺诈有精神损害赔偿吗,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因素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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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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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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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如何确定
可以根据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侵权人取得的非法利益,侵权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相关因素确定赔偿数额。精神损害赔偿金是可以协商确定的,无法协商的可以通过调解或起诉等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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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因素
侵权人所犯过失错误的严重程度。过失错误是判定成为民事责任的因素之一,对于侵权人因为自己的过错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侵权人所犯过失还包括有意和无意这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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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父亲房产继承人顺序及份额应该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父母房产的遗产分配问题时,首要考虑的因素通常是先审查当事人是否留有书面遗嘱。
若确有遗嘱存在,应严格依照遗嘱内容处置相关事宜。
反之,若未见任何遗嘱记录,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继承序列原则进行遗产分配。
具体而言,继承人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涵盖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亲属关系。
最终,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每位继承人所享有的财产份额。
当继承程序启动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而第二顺位继承人则无权参与继承;
如若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无人能够继承遗产,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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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稍微严重一些的是把对方致残的情况,因为致残的也是分为不同等级的,所以每个等级所需要赔偿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伤残等级是10个等级,10级是最轻的,一级是最重的,如果导致的是最重的伤残,一般是需要100%赔付的,然后每下降一个等级可就可以减少10%,这个赔付比例也是交通法规定的,一般是按照生活补助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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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执行中发现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施过程中,当其他各级法院察觉到本院已生效的判决存在潜在错误时,并且经过仔细评估认为有必要重新展开案件审理工作,应当将该发现提交至审判委员会进行深入讨论以做出最终决定。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治社会中法院拥有对自身所作出的判决及裁定进行纠错的合法权力,因此各级法院有权暂停原有判决的执行工作,并依法重组新的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再审。
此外,当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有权启动提审程序或者指派下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若选择指派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则在下级人民法院完成重新审理后,需将新的审判结果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汇报。
同样地,上级人民法院在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时,也可采取提审或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方式,同时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其能够及时纠正错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职务侵占罪法院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领域中,职务侵占罪是指,某些在职人员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对其所在单位的财产实施非法占有行为。
这一犯罪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有明确的非法占有意图,并且通过直接故意的方式直接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益。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侵占公司财产达到六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即可被视为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
而当侵占金额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时,则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包括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财产罚没措施。
此外,法官还会依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及悔过表现等因素,对案件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估与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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