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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清算手续是什么

帮助5人 3.9w浏览 匿名 2020-09-21 河南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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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清算程序是什么
    清算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
    (二)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
    (三)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
    (四)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
    (五)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
    (六)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
    (七)提交清算报告;
    (八)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九)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
    (十)完成人民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
    清算工作程序一般如下:
    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规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并于规定期限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完毕。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3、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上述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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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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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清算组担任破产清算组合法吗?
通常清算组是由自己公司的内部股东构成如果一个公司他没办法组织清算组,那么就必须要通过法院的手续来指定清算组,指定清算前提必须是法院指定的,才是合法的。如果是相关人员,自己随便乱指定的人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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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北京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量刑起点及基准刑的确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务侵占数额达到六万元以上时,应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的范围内进行量刑起点的设定。在此基础上,若数额每增加两万元,则需相应地增加一个月的刑期以确定基准刑。而对于职务侵占数额高达百万元的情况,其量刑起点应设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的幅度之内。若数额未满九百万元,则每增加十五万元,便需增加一个月的刑期来确定基准刑。
然而,当数额超过九百万元时,超出部分每增加三十万元,也需要增加一个月的刑期来确定基准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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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组规定是什么?
破产清算组规定是可以由公司自行的来进行清算,或者是通过法院指定清算,但通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的成员应当都是属于公司的股东,如果说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话应当是由董事会决定的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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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职务侵占罪的赃款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1.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其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对违法所得进行追缴,且这些违法所得一旦被追缴之后,若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须依法对其进行返还赔偿;
2.对于犯罪分子而言,其违法所得的所有财物,无论是何种形式,都应被视为追缴对象或责令退赔之物;而对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则应立即归还给他们;
至于违禁品以及用于犯罪活动的个人财物,则应予以没收。
值得注意的是,没收的财物与罚金,均需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擅自挪用或自行处理;
3.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在客观方面,本罪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必须是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
其次,必须存在侵占行为;
最后,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仅存在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并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也无法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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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明确立案标准主要体现在其犯罪对象——本单位财物的价值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职务侵占过程中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有并占为己有的数额必须达到人民币6万元以上方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务侵占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犯罪,特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合法组织内部的员工,利用自己职务上所具备的便利条件,以非正常手段侵吞、盗窃或骗取等方式,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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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组组长由谁担任?
这个是需要分情况的,如果这个公司是有限公司,并且法人代表也是公司的股东,那这种情况下,法人代表就可以担任清算组的组长。但是这个公司如果只是有限的责任公司,并且法人代表不是公司的股东,那么法人代表就不能担任清算组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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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解散破产清算组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组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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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组什么时候解散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清算组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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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连续挪用公款罪最新规定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数额标准如下:若挪用公款供私人用途,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已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则一万元至三万元被视为“数额较大”;而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则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此外,如果挪用公款供私人使用,并且用于非法活动,那么五千元至一万元将作为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起始金额,而五万元至十万元及以上的,则被视为“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
多次挪用公款;
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
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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