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办理房产证的具体程序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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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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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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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办理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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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三、二手房买卖中卖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程序
1、纳税人申请(当前为向房屋坐落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
2、受理上报(主管地税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上报审批机关);
3、审批(审批机关必须在20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4、通知(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审批决定)。对“二手房”卖房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申请的减免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在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税局办税厅申报缴纳其他应纳的税(费)种(因税种较多,有的只有部分税种符合减免税条件)。“二手房”卖房人可同时持税票及其他相关资料申请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以此作为索取房屋价款及交易的合法票据。对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二手房”卖房人,只要带齐资料,可在房屋所在地主管地税局办税厅一次办结税款缴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