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提前通知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不合格、严重违章等)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患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试用期解聘一般是不存在赔偿的,但如果你们订有书面合同,对试用期有特别约定的另当别论另外,根据该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用人单位给你规定的试用期超过了该限制,对你实际工作的超过法定最高试用期的工作时间,应当按正常工资给你薪酬通过上面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对于劳动者违反了一些相关规定或者其他的原因,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