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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房屋维修基金收缴标准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20-09-27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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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房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比例: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
    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
    但需要注意的是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产行政部门确定,所以维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区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建议购房者到当地站或房管局站进行查询。
    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情况:
    房屋维修基金可以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对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①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
    ②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③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等。
    全文
    11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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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房屋维修基金收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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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来进行缴纳。实际上受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资金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拥有的,也就是不能够进入到住宅销售收入当中的。这个标准也是由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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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名字是否可以通过电话修改
[律师回复] 解析:
可以说,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是正确的。
在民事诉讼中,“有明确的被告”这一要素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它并不仅仅意味着被告人要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能够以自身名义参与诉讼活动;
同时,还需要确保被告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地址的准确性和特定性。
因此,当原告在其提交的起诉状中所描述的被告姓名与其真实姓名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以至于原告所指控的被告实际上并不存在,或者按照原告提供的送达地址无法有效地送达应诉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件时,我们应当将此种情况视为原告的起诉缺乏明确的被告,进而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
然而,如果原告在起诉状中所指控的被告姓名与被告的真实姓名仅存在细微差别,并且依据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可以成功地送达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原告的起诉行为并非完全不符合“有明确的被告”这一要求,因此,我们应该允许原告对被告的姓名进行适当的更改。
其次,从“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角度出发,我们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原告对被告的姓名进行适当的更改。
当原告所指控的被告姓名与其真实姓名之间并未存在本质性的区别时,如果我们仍然坚持不允许原告对被告的姓名进行更改,那么这无疑将会导致原告不得不针对已经查清的被告另行提起诉讼,法院也需要对此另行立案,重新展开审理工作。
然而,实际上,两次诉讼的当事人并未发生任何改变,但却给当事人带来了精神上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增加了他们的讼累,同时也不利于法院提升审判效率,甚至与司法为民的宗旨背道而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条
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准许受让人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裁定变更当事人。
变更当事人后,诉讼程序以受让人为当事人继续进行,原当事人应当退出诉讼。
原当事人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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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帮信罪缓刑几率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协助电信互联网犯罪可能会被判处缓刑。
然而,这并非绝对事件,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首先,必须是情节较为轻微的犯罪行为,其次,罪犯应该有足够诚挚的悔过之意,第三,鉴于其所涉罪行及其个人的危险性评估,不应存在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最后,不能以判处缓刑为由对其所居住的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同时禁止犯罪者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的活动,限制他们进入特定的区域和场所,以及与特定的人群进行接触。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被宣告缓刑的犯罪者被判处了附加刑罚,这些附加刑罚仍然需要得到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
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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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缴纳标准2023是什么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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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诋毁,辱骂,起诉能否维权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遭遇到严重侮辱或者诽谤,且此种行为已触犯法律,受害者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法院对罪犯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此过程中,受害者亦可申请将刑事诉讼与附带民事诉讼合并审理,以期获得被告人对自身因名誉受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若侮辱或诽谤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受害者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理。
3.当受害者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其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并公开赔礼道歉;
此外,受害者还有权要求侵权方赔偿因此次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所有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具体是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申请农村宅基地所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首先,农户家庭必须没有宅基地;
其次,如果农户家庭中除了父母身边保留一名子女之外,其余的成年子女确实因为居住需求而需要另行建立新家,且现有宅基地面积实在过于狭窄无法达成这一要求;
第三,回到乡村本地落户的离世之人、退休人员、离职员工、退役军人以及回归家乡定居的海外华人、香港、澳门和台湾同胞等,如需住房而无宅基地者;
最后,若原有宅基地对村庄或城镇建设规划产生了不利影响,需要回收却无宅基地可供使用的情况。
关于农民宅基地的审批流程,符合上述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当向所属集体提交书面申请,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全体会议的深入讨论与表决,由村民委员会将申请材料上报至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严格审核,最终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批准。
以下是几种不得安排宅基地的情形:
首先,已经出售、租赁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之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行为;
其次,一个家庭中有一个儿子(女儿)拥有一处以上(包括一处)宅基地的情况;
第三,户口已经迁移离开当地并不再居住于此的居民;
第四,年龄尚未达到18岁,同时也不具备分户条件的人;
第五,虽然在农村地区居住但户口并未迁入当地的居民;
第六,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应建造房屋及安排宅基地的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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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缴纳标准2024是什么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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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劳动过程中,如劳动者要求对所签订的社会保障进行补充缴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诉讼申请。
当劳动者与雇主就工作时间、假期安排、社会保险、员工福利、职业培训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产生争议时,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仲裁机构应对此类案件予以受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的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之间所引发的劳动争议,均需按照以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关于劳动关系的确立存在争议的情况;
(2)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终止等环节出现争议的情况;
(3)关于员工的开除、解聘、辞职以及离职等行为引起的争议;
(4)关于工作时间、假期安排、社会保险、员工福利、职业培训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5)关于工资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事项引发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类型的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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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工人买的工伤保险有缴费标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详细规定的分级标准如下:
第一类到第八类企业,分别将员工年收入(即所谓的“工资本额”)划分为对应百分比的0.2%、0.4%、0.7%、0.9%、1.1%、1.3%、1.6%以及1.9%。
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则会依据各个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及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多方面因素,来明确其应归属的行业工伤保险类别。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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