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②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常经营的;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的;因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抽逃出资的;利用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那些利用假出资骗取公司登记,或者挪用一部分资金进行公司登记,登记之后,便抽逃出去的行为。这类行为的实质,是公司登记中的欺诈犯罪行为。满意请你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