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是对于釆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
2.4万元户,市县级财政按不低于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是对于釆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市县级财政按不低于1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是对于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改造危房但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以及所有釆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
1.5万元户,市县级财政按不低于0.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是对于原苏区县和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省级以上财政分别给每户提高0.35万元和0.5万元的补助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