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房由国家所有,所以不是私人财产,不能继承;公房里住的都是承租人,每个月交租金的。
2.户口在房子里可以成为新的承租人。不过,要重新和房管部门协商签订新的承租合同。
3.所谓承租,指的是租赁。比如,我借你1辆车,车当然仍然是归我所有的,你不过是使用而已。公房子也一样,承租人只是使用,没有所有权。
4.他仍然有继承权。有没有继承权和他已经得到的财产多少没有关系,这不是平均分配的社会。不过你这里没牵涉到继承的问题啊。
5.如果是产权房,常年同住,可以多分(继承法第13条)。但问题是你这个是公产房,所以根本不能继承,更谈不上继承权利。
6.拆迁补偿金是给住户的。但拆迁补偿金和你的案子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