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类遗传资源禁止买卖,为科学研究依法提供或者使用人类遗传资源并支付或者收取合理成本费用,不视为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禁止买卖人类遗传资源。
为科学研究依法提供或者使用人类遗传资源并支付或者收取合理成本费用,不视为买卖。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买卖人类遗传资源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采集、保藏的人类遗传资源和违法所得,处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在10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