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限定,收养孤儿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资料、证明手续:
(1)县级以上医疗组织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娃儿的疾病的身体健康体检证明;
(2)收养人时常寓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娃儿证明;
(3)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复印件);
(4)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娃儿和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本领等情况的证明(包括年经济收入),并加盖村、镇、街道公章;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6)大人、小孩2寸照片各2张,合影照片1张(2寸)。以上就是我国收养法关于收养孤儿的要求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合法的收养关系必须符合收养法限定的收养要求,并在当地的民政部门解决收养登记手续。具体以民政部门的具体限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