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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包括什么

帮助5人 4.1w浏览 匿名 2020-10-13 湖南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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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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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包括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
    1、依照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允许预售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预售转让的不得转让。
    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
    这种规定有利于国家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国家税收。因为预售合同转让主体与预售主体不同,转让人具有双重身份,它是前一预售合同的预购方,同时又是后一转让合同的转售方,而不是未竣工商品房预售方,故转让人不具备预售方的主体资格,也不必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具有预售转让的主体资格。预售合同转让后,新预购人取代原预购人成为新的权利主体,也是预售商品房竣工后的产权人。
    3、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
    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合同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合同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不稳定,转让人将预售合同提前转让,转移跌价风险;新预购人自愿承担跌价风险,冒着风险提前买受,然后再次转让,这种转移风险和买受风险必须是平等自愿的。当然,与之相对应也有获得利益的机会。
    4、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如果预售合同不合法,则预售合同转让无效。

    一,如果预售合同对转让有约定,当双方约定的转让条件已经具备时,可以转让。例如分期付款中,预售合同约定必须付清前二次应付款项或者付清应付款项达到2/3后方可转让。

    二,预售合同未约定转让条件,预售合同履行中,预购方提出转让,必须征得预售人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这样规定既可预防预购人倒卖合同,牟取非法利益。又可以保证预售合同转让及预售合同的顺利履行。

    三,预购方已经全部履行预售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对预售商品房的再行转让,不必征得预售人的同意,但事后应及时通知预售人知道,使其正确履行合同。通知人是转让人和新预购人,转让人和新预购人持原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新签订的预售转让合同通知预售人,并了解原预购人履行合同情况。
    5、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
    因为转让人与新预购人签订预售合同将原预售合同的预购人(转让人)更名为新的预购人,新预购人通过预售转让合同取得原预售合同预购人的地位。这种预售转让合同应依法缴纳有关税费。转让人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权利义务转让,都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而合同内容即权利义务并没有改变。如果转让人是债权转让,预售人拒绝重新签订预售合同,将阻止转让人对债权的处分权,故新预购人没有必要与预售人重新签订预售合同,预售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具有不可逆转性,即新的法律关系形成,原预购人和新预购人均不得反悔,但新预购人符合转让条件时仍可以再行转让。
    全文
    13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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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能否转让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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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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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1、预购方已经办妥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转让预售房屋时,该预售合同在有效期内。2、预购方已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交付购房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商品房预售款。3、预购方与受让方必须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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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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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转让预售商品房
1、预购方已经办妥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转让预售房屋时,该预售合同在有效期内。2、预购方已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交付购房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商品房预售款。3、预购方与受让方必须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需经开发企业认可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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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信用卡民间借贷怎么转换
[律师回复] 解析:
只要债权方和债务人明确地表达了他们之间存在的借款关系,那么这种关系就会被视为一种合法的借贷行为。
首先,信用卡是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签署领用合约之后,由发卡银行赋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的金融支付工具。
在此过程中,信用卡持有者和发卡行建立起了以融资借贷为核心目标,且以领用合约作为载体的合同关系。
然而,信用卡的使用通常也会牵涉到特约商户。
其次,借用合同是指出借人将其拥有的物品的占有权以及使用权,在一段时间内或永久性地转让给借用人的一种合同形式。
借用合同除了无偿性之外,还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标的物必须是非消耗品并且是特定的物品。
借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使用该标的物本身,即借用物的使用价值,而使用完毕后需要将原物归还给出借人。
最后,借款合同的对象是货币,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融资。
在这类纠纷中,借用人借用信用卡的目的并非是为了使用信用卡本身,而是利用信用卡进行融资活动。
因此,这类纠纷并不符合借用合同纠纷的构成要素。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资金的融通。
信用卡具备透支消费、信用贷款、取现等多种融资功能。
在这类纠纷中,出借人将信用卡出借给借用人,使其能够通过信用卡进行融资消费或者取现,出借人在借用人透支消费或者取现的范围内对发卡行承担债务,这无疑体现了融通资金的目的,因此,双方之间的关系具有民间借贷的性质,从而形成了民间借贷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当前,随着我国乡村地区大量劳动力逐渐向城市中心区迁移,导致部分农田逐步废弃闲置。
在这种情境下,土地所有权人有权将这些未充分利用的土地实施永久性的转让。
关于土地转让协议,它被视为一般的平等民事合同。
只要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均真诚表达各自意愿,且无任何欺诈或胁迫行为,同时合同条款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份土地转让协议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
因此,土地转让协议的核心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阐述土地转让的主要目的及深远意义;
其次,合同可按照条款逐项列出:
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的全名或常用名以及其居住地址、转让土地的类别、土地的总面积、土地的确切地理坐标、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的详细情况、土地转让的商议价格、转让方的实际使用情况、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及其方式、可能出现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方案、争议解决途径、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方法、以及合同签署双方的基本信息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面包店做三天不给工资怎么讨要工资
[律师回复] 解析:
如遇到雇主未给付相应薪酬之情况时,可依据以下几种途径进行追索:
首先,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诉。
当雇佣单位未能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导致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员工薪资时,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诉求协助,劳动行政主管机构应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妥善处置。
其次,劳动仲裁。
在劳资关系中发生纠纷,当事人若不愿意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或是达成和解协议后不予履行,亦或不愿接受调解、调解失败或是达成调解协议后拒绝实现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对于仲裁结果不满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再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劳动者持有欠条,则可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欠条以及起诉状及其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裁定雇佣单位支付所欠款项。
然而,若雇佣单位在法院判决后仍然未能支付欠款,劳动者可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若雇佣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员工薪资,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将依法签发支付令。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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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可以转让吗?
目前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未明文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预售商品房转让问题的决定》中规定:自2004年4月26日起,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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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左转弯红灯开到中间停下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车辆左转闯红灯并停留在左右车道中间的行为显然属于违章操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相应处罚措施。
通常情况下,违法者将被处以约人民币200元的行政罚款;
若情节较为严重,可能会被予以扣分之刑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六)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七)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九)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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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
1、预购方已经办妥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转让预售房屋时,该预售合同在有效期内,这是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2、预购方已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交付购房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商品房预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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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工伤身故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职工意外丧失生命导致的工伤死亡赔偿事宜,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丧葬补助费用,此项物资将以每个地区前一年度所有在职员工的平均月薪资水平的六个月作为计算依据;
其次是针对家庭成员的抚恤金,根据因公死亡职工个人正常工资的比例,支付给那些在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
具体的发放标准为:
配偶每月领取40%的抚恤金,其他亲属则按人头每月领取30%的抚恤金,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每月可以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额外增加10%的抚恤金;
最后是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其金额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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