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改期间,符合以下几类条件的转业干部可以留在部队驻地安置。
一、“撤并降改移”单位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文件依据:中发【】13号文件:
(1)配偶取得部队驻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即部队驻地)安置。
(2)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部队驻地安置。
二、双军人军队转业干部。文件依据:中发【】8号文件:
(1)夫妇同为军队干部的,双方或者一方转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
(2)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可比照驻地军队干部配偶随军条件予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