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内部技术
解析: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定位是一项技术侦查措施,通过其内部的工作平台与移动运营商的网络数据平台连接,当输入手机号码后,公安平台向移动网络平台发出定位请求,移动网络平台执行请求后将数据发送到公安平台,并在电子地图上显示具体坐标。这项侦查措施的使用受到严格控制,须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使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