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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征收的项目有哪些?

帮助5人 3.5w浏览 匿名 2020-11-13 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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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4.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8.出口产品退税;
    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1
    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
    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二、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
    3.土地增值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
    5.车辆使用税;
    6.房产税;
    7.屠宰税;
    8.资源税;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
    1.地方企业所得税;1
    2.印花税;1
    3.筵席税;1
    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
    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地方税,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全文
    10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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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征收的项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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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税征收哪些项目
(一)契税;(二)营业税;(三)土地增值税;(四)个人所得税;(五)印花税;(六)房屋交易手续费;(七)房屋产权登记费。按件每件80元交纳,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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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类
拆迁房过户税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房屋拆迁的具体赔偿金额需依据实际状况而定,建议在拆迁行动开始前,务必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并妥善处理好各项赔偿事宜。
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计算标准如下所述:
(被拆迁户或租户)房屋拆迁安置费等于搬迁补助费+在未能提供周转住房的情況下产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出过渡期限所产生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非住宅性质的房屋由于停产、停业导致经济损失的赔偿费。
若拆迁人能为拆迁房屋使用者提供周转住房并且居民在此居住,那么公式中的第二项补助费将归零。
若拆迁房屋属于住宅类别的房屋,则公式中的第四项赔偿费同样将归零。
当被拆迁人能够获得补偿时,说明该房屋已经不再自用。
征地拆迁须秉承着先补偿、后征收的原则进行,拆迁款应自征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得以批准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全部支付,否则,有关方面有权拒绝向其移交土地及房产。
房屋征收部门有责任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地理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登记,被征收人也应对此给予积极配合。
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开披露。
通常情况下,拆迁安置是通过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协议的方式来实现的,双方就安置的方式、地点以及标准等问题达成共识,并将这些内容明确规定在拆迁协议之中。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就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裁决申请;
一旦主管部门做出裁决,这便构成了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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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税收代征点收税项目有哪些
房屋出租税收代征点收税项目包括:1、城镇土地使用税。2、营业税。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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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征用土地多少钱一亩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金应在每亩500至2000元之间;
而对于位于较为偏远地域的土地,其补偿金可低至每亩500至800元/年;
反之,若所征之地具备优越地理环境,则补偿金额可高达每亩1000至2000元/年。
值得注意的是,若该土地紧邻城市或国道,那么其补偿金额可能会达到每亩3至4万元不等。
此外,租赁无附着物且未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其租金通常为每亩500至1500元/年;
而林地的租金则在每亩50至2000元之间。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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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成都征收遗产税吗
成都目前没有征收遗产税,我国现在还没有关于遗产税的立法,只有在深圳的试点工作,但是在我国继承遗产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我国有的专家一直呼吁推行遗产税,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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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抢项链属于抢夺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抢劫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这一程度才能构成犯罪。
换句话说,金额较小并不能成为抢劫罪成立的必要条件。
因此,当行为人所抢劫的公共或私人财产价值未能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时,将无法被判定为犯罪。
关于抢劫罪的立案标准,其在金额方面的要求为五百元。
也就是说,若是犯罪嫌疑人抢夺的假项链价值在五百元及其以上,那么他就会被认定为抢劫罪未遂,并且可以参照已遂犯的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然而,如果抢夺的假项链价值不足五百元,那么该行为便不会构成抢劫罪,也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税务部门在对所有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相关组织施以普通程度的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以下流程:
在做出最终的行政处罚决策前,必须提前告知当事人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原因、具体理由以及所依据的法规条款,并且明确告诉他们拥有进行陈述与申诉的基本权益。
其次,如果当事人希望行使其陈述、申诉的权力,则应该在接到税务机关发出的相关通知后的第三天内,通过口头方式或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其中,若选择口头述说,税务机关会做好详细记录。
当当事人对《听取陈述申辩笔录》确认无误之后,需要在上面签字或加盖公章。
最后,税务机关有责任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全面的复核;
如果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能够被证明是真实有效的,那么税务机关就必须予以采纳。
同时,税务机关也不得因为当事人的陈述或申诉而加重对其的处罚力度。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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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项目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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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关于地方法规的制定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省级人大及常务委员会;
2.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具备较高规模的市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其次,我们需要明确行政法规与地方法规之间的区别。
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为了实现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的领导与管理,依据我国宪法以及相关法律,并遵循规定条款进行制定的具有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交等多重领域性质的综合性法规。
然而,地方性法规则是由各地级别的立法机构制定或批准的,虽其法律效力无法覆盖整个国内范围,但却具备在特定地区内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立法法》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立法法》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立法法》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
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立法法》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
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立法法》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立法法》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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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职工董事产生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内的职工代表均需经过公允且民主的方式选拔产生。
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职工董事以及职工监事这两个职务都将与公司内部的工会组织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共同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来吸引合适的候选人。
这些候选人最终必须赢得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一些更为丰富多元的民主方式的支持和信任,才能够获得相应的职位。
同时,他们还需要按照企业统一制定的规则和流程向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政府企业主管部门以及上级工会组织进行备案和汇报。
通常情况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均来自于本公司的工会负责人或者其他优秀的职工代表之中。
工会主席应当被视为职工董事的候选人之一,而工会副主席则应当成为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并且由公司内部的工会组织进行提名,再由公司党委组织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评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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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项目有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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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我国有抢夺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抢夺犯罪的立案定责标准。
所谓“抢夺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进行抢夺,或者多次实施抢夺行为的严重违法行为。
关于此类案件的立案追诉规定如下:
首先,抢夺公私财产价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则视为数额较大的情况,应依法予以立案追诉。
其次,若抢夺公私财产价值在人民币五百元到一千五百元之间,但存在以下十种特殊情形之一者,也应依法予以立案追诉:
1.曾经因为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而受到过刑事处罚;
2.在过去一年中,曾因为抢夺或者哄抢行为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3.在过去一年中,实施了三次及以上的抢夺行为;
4.使用机动车、非机动车作为工具进行抢夺;
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进行抢夺活动;
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
7.在医院内抢夺病人或其亲友的财物;
8.抢夺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
9.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现场实施抢夺行为;
10.抢夺行为给他人带来轻伤或精神失常等严重伤害后果。
若抢夺公私财物虽金额较大,却并未造成他人身体损伤达到轻伤以上程度,该抢夺者系初犯,有认罪、悔罪表现,且积极退还赃款和赔偿损失,同时具备以下任一情形者,可考虑不予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1.犯罪分子具有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情节的;
2.未参与分赃或者所得赃款较少,且并非主谋者;
3.获得受害者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实际危害性小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在外国犯强奸罪回国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身处国外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员,应当承担当地法律所规定的相应责任,并且必须在服完刑期后才能返回故土。
对于那些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疆界以外犯下罪行之人,即便已经在外国经过民事司法审判程序,但是只要符合我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即认为他们依旧构成了犯罪行为,应该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当然,如果这些犯罪分子已经在异邦接受了惩罚,且按照当时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我国司法部门可能会酌情考虑是否免除或者减轻对他们的刑事处罚。
然而,如果境外的刑罚力度超过了我国法定刑期,那么只需要让罪犯回到国内,继续执行尚未完成的刑期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复垦保证金和耕地占用税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为了积极推动土地复垦工作以及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此项事业中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期给予相应的激励和支持。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首先,对于那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生产建设活动所造成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并恢复原有状态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我们将依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其退还已依法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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