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请问一下,民事公益诉讼的执行由谁执行??

帮助5人 4.7w浏览 匿名 2020-11-26 广西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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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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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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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的执行由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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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由谁提出由谁执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假释由谁提出由谁执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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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检察院民事申诉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各级人民法院中,对于其内部已正式生效的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若院长发现存在明显错误,并且认为有必要进行再审的情况时,应当将此问题提交给本院的审判委员会进行讨论并作出最终决策。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尊重审判委员会的集体意见。
在最顶层的法院即最高人民法院之中,他们对全国所有地区的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拥有监督权。
如果他们发现这些文件确实存在错误,有权直接提起再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他们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持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同时,如果案件涉及到众多当事人或者其中一方当事人是普通公民,亦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时何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都不会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这是为了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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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由谁提出由谁执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假释由谁提出由谁执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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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主张房产给谁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房屋以及子女抚养权分配问题,需结合实际情形予以综合评估与判断。
通常情况下,未满两周岁的幼儿,原则上将交由母亲亲自抚育;
至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会依据最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来作出裁决。
若涉案房产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所得,那么它理所当然地被视为双方共有的财产,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最终将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然而,如果该房产系一方在结婚前自行购买,且产权证书上仅有其个人姓名,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将被判定为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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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拆由谁执行
首先执法单位应该给你开出处罚意见书,你在收到处罚意见书的7天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没有申请行政复议的话执法单位应当给你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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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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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工作由谁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强制执行的工作由谁执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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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非婚生子包括婚生子在法律上有何权益保障
[律师回复] 解析:
身为非婚生子,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的诸多权益,如:
1.有权请求生父母为其实施抚养和教育的责任。
2.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姓名权。
3.拥有受到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在生父母去世之后,享有继承其遗产的合法权益等等。
倘若男方在女方未婚先孕的状况下坚决不肯承担起对孩子抚养的任务,那么非婚生子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规,男方需支付抚养费用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岁为止。
此外,由于未婚先孕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户籍问题,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男女双方尽快完成婚姻登记手续。
当父母完成婚姻登记后,非婚生子将更容易获得户籍,同时父母双方也需要共同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未婚先孕并不构成违法行为,因此若其中一方坚决反对结婚,另一方则无权再强行要求对方履行结婚的义务,因为对方并没有这样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确实存在无法被公安机关立案或驳回起诉的明显错误情况;
2.获得了全新的充分证据,足以彻底推翻原先所做出的判决、裁定结果;
3.原判决、裁定中所依赖认定事实的关键性证据有所欠缺,且没有经过质证环节,或者这些证据实际上是虚假捏造的;
4.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法规方面出现了严重错误。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对于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持有异议,认为其存在明显错误,那么他们有权向上诉法院或原审法院提出申诉,但是在此期间,判决和裁定仍然会继续执行,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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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工作由谁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强制执行的工作由谁执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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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故意谋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审理故意杀人罪案件时,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数额标准,应当以犯罪行为所导致的物质损失作为依据,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从而明确被告方应负担的赔偿金额范围。
对于故意杀害他人的行为,若对受害者人身健康构成了侵害,则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支付治疗与康复所需的合理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同时还需赔偿因误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若致受害人伤残,还需额外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相关费用;
若导致受害人死亡,则还需赔偿丧葬费等各项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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