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建筑工地建筑施工质保期一个月需要验收吗

帮助5人 3.1w浏览 匿名 2020-11-29 辽宁朝阳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建筑在建造时就被强制保证其绝对的质量安全,只有通过严格的质量验收之后才在真正意义上算是竣工,并且只要建筑物还在质保期范围之类就可以要求工程承担维护的义务。使用时发现异常损坏似乎也证明了建筑有问题,那么为了百姓安全建筑工程质保期需要验收吗一、建筑工程质保期需要验收吗我国法律规定工程保质期期满之后也是需要验收的,验收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作流程:
    1、房产公司客服部门在质保期满前60天,具体组织查验工作。
    2、如无整改意见,则各单位在质保期满时,在《质保期满验收移交证明书》签属确认意见,验收表单见附件1。
    3、如有整改意见,签署质保期满验收记录单(表单见附件2),并根据问题大小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应不超过30天);如遇重大问题需承包单位出具书面整改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后完成后,有承包单位提出复验申请;
    4、如质保期满维修整改工作仍未完成,则从承包单位申请的工程款中扣留部分尾款,待维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由参加验收的子公司客服部门、工程实施管理管理部门、预算控制部们、物业公司、基建公司产品管理部、承包单位共同商议并确定暂扣留尾款数额),承包单位提供暂扣工程款同意承诺书后再支付此次款项。具体格式参考附件3。
    5、子公司客服部门需将《质保期满验收移交证明书》报产品管理部备案。
    (二)验收范围:
    1、类别包括:总承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梯工程、夜景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合同内包含质保期的工程;
    2、验收具体内容包括合同规定质保期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维修责任:
    1、如验收未通过,在再次验收通过前出现的质量问题,仍由原承包单位负责维修。
    2、如果验收通过,在质保期满以后的维修工程由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建筑工程质保期需要验收吗综上所述,一般坚固的建筑物能够使用的时间最低也会长达数十年,刚竣工的全新建筑物在短时间内是看不出有什么质量问题的,国家设置质保期也是为了保证建筑物受得起时间的质量检测也能使老百姓能够安心居住使用。
    全文
    8 2020-11-29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34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建筑工地建筑施工质保期一个月需要验收吗
一键咨询
  • 163****04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2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1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3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1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4****67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7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3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铁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2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0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3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5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3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8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2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7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铁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1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6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营口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4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铁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7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3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5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7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铁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5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1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4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4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7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6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0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7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镇江181****834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5****627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1****396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程质量建筑验收有哪些
建筑验收有档案验收,分户验收,节能验收,安全验收,竣工验收,人防验收(如有,大多为异地人防),规划验收,消防检测及消防验收,防雷验收,绿化验收,环保验收,市政验收,室内空气检测,电梯专项检测等。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建筑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在验收时,应检查下列工程质量文件和记录:①地面工程设计图纸和变更文件等;②原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保证文件,材料进场检(试)验报告(含抽样报告);③各层的强度等级、密实度等试验报告和测定记录;④各类地面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文件;⑤各构造层的隐蔽验收及其他有关验收文件。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怎么划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房屋质量问题律师费用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解析:
(1)当一审争议标的金额低于或等于人民币10万元时,应按部分7%的比例收取费用,但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元作为最低收费标准。
这段表述强调了三个关键信息:
首先是争议标的的范围为“不超过”10万元,其次是收费比例为“部分”7%,最后是收费下限为“不少于”5000元。
(2)若一审争议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应按照部分6%的比例收取费用。
这段表述同样强调了三个关键信息:
首先是争议标的的范围为“不超过”100万元,其次是收费比例为“部分”6%,最后是没有提及收费下限。
(3)如果一审争议标的金额位于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那么应按照部分5%的比例收取费用。
这段表述同样强调了三个关键信息:
首先是争议标的的范围为“不超过”500万元,其次是收费比例为“部分”5%,最后是没有提及收费下限。
(4)若一审争议标的金额介于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应按照部分3%的比例收取费用。
这段表述同样强调了三个关键信息:
首先是争议标的的范围为“不超过”1000万元,其次是收费比例为“部分”3%,最后是没有提及收费下限。
(5)若一审争议标的金额位于人民币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应按照部分1%的比例收取费用。
这段表述同样强调了三个关键信息:
首先是争议标的的范围为“不超过”5000万元,其次是收费比例为“部分”1%,最后是没有提及收费下限。
(6)若一审争议标的金额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应按照部分0.5%的比例收取费用。
这段表述同样强调了三个关键信息:
首先是争议标的的范围为“超过”5000万元,其次是收费比例为“部分”0.5%,最后是没有提及收费下限。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建筑工程质保期需要验收吗?
我国法律规定工程保质期期满之后也是需要验收的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城镇建设用地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城镇建设用地涵盖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内的所有地块,这些地块都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实施城镇规划而进行的占用,其中不仅包含了城镇住宅及公共建筑用地,同时也涵盖了工业、矿产、仓储以及商业服务等各类用途的用地,以及其他诸如特殊用地等多样化的用地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4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怎么划分?
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是划分为四个方面,三个工程一个检验批,这些都可以和上文对照。质量验收是工程建造中不亚于建造重要性的一个环节,如果没有验收通过,那就相当于前功尽弃违背了合同的建造要求是要赔偿的。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店家卖变质的东西可以起诉他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消费者与商业经营者之间产生争议而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依法提起诉讼。
关于诉讼程序,以下为您详细解析:
首先,原告需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书面诉状,启动诉讼程序。
其次,立案庭将对该诉状进行审查,若符合立案条件,则会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用,待原告缴费完毕后正式立案;
反之,若不符合立案条件,立案庭将会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此案。
接下来,立案庭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
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还需要提前三天发布公告,以便公众知晓相关信息。
在开庭当天,审判长会宣布开庭,随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举证质证环节、法庭辩论阶段以及法庭调解环节。
最后,审判长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判决,并将判决结果告知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