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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股东有权取消法人代表资格吗?

5w浏览 匿名 2021-03-05 湖南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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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可以推选股东代表吗?
股东大会是可以推选出股东代表的,那么推选股东代表时也是需要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的章程来确定的,同时股东代表也是需要按照委托书来行使自己的义务,股东也是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是可以凭借股权享受公司的股息和红利等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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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被执行记录多久消除掉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公司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简称“失信被执”)的相关纪录在法律上将持续多久才能得到消除这一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而全面的法律解析:
首先,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信息需多久才能得以消除,法律并未对此设定明确的期限。
根据实践经验来看,该期限一般为两年。
然而,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较为严重,则其纪录或将被延长至1到3年不等。
其次,倘若失信被执行人能够积极履行法院所作出的判决,那么其失信信息将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被予以删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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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责对方没保险可以代位追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若对方并未购置相应的保险,则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行使代位追偿权。
在此前提下,保险公司所享有的代位求偿权,主要是指作为被保险人的代理人,向侵害保险标的并导致保险事故的第三方索取赔偿的权利。
具体来讲,当保险公司为您支付了相应金额的赔偿金后,其即享有将自身置于被保险人地位的权利,从而获取与该项损失相关的所有权益及补偿款项。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第二十五条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二)对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四)救助基金孳息;(五)其他资金。
2024年烟草证会取消距离限制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申办确实会对两个店铺之间的距离有所限制,这是因为必须要满足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合理布局规定。
其次,如果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无法发放:
第一,由于经营场所所处环境的安全隐患而导致其不适于经营卷烟类产品;
第二,店铺位于中小学校周围的特定区域;
第三,曾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且时间不足三年者;
第四,若因申请人故意隐瞒相关信息或提交虚假资料,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出不予受理或不予发证决定之后,申请人在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第五,若因申请人采取欺诈、行贿等不当手段获取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依法撤销后,申请人在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第六,若申请人在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擅自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且在一年内受到执法机构处罚两次及以上,则在三年内不得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最后,根据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还存在其他一些不予发证的特殊情形。
法律依据: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依法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书面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烟草专卖局依法作出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应当公开,允许和方便公众查阅。
第二十七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五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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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条件首先是提起诉讼的原告,一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并且是有明确的被告诉讼的事实以及理由以及诉讼的请求等等,股东是属于公司的出资人。在进行足额出资以后,可以依法的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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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别人差我几百块不还不回消息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欠债者拒接电话并置之不理的情况,可以首先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索欠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借款人有义务在债务未清偿前,向被告住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其履行还款责任。
因此,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对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将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
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则需给予对方一定的宽限期,诉讼时效也将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两年期满后,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失去胜诉权(即债权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您可以前往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申请,同时准备好起诉书以及能够支持诉讼请求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欠条等)。
在法院受理立案后,将确定开庭日期,并进行公开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您可以与被告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若未能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程序,通常采用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而采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则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
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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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失联怎么办?
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失联的情况下,应当立即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对是否属于经济犯罪进行调查,对公司企业的财产进行冻结,并在相关情况调查取证完毕后对相关资金进行处理,避免造成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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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股权转让时不知负债多少甲方是否有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股权转让乃是股东行使股权过程中常见且广泛使用的方法之一,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享有通过法定程序转让其全额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权力。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的财务状况无关,应由公司基于其自身资产独立承担相应责任,而所有的股东仅需以其出资额度为上限承担有限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若股权转让事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的确发生,并且实际债权人对股权提出追索,此类责任或风险理应首先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亦应由股份转让协议事先约定。
因此,关于债务承担的问题,应被纳入风险负担条款之中加以明确约定。
针对出让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未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披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情况,这无疑属于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同时也违背了出让方就公司债务所做出的陈述与保证义务。
一旦出现债务追索的情形,将会对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利益以及预期收益产生严重影响。
在此种情况下,股权的受让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原股东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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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冻结怎么解冻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有股东之股权已遭法院冻结,则可考虑采取一些途径向法院提出解冻申请。
其中包括,由申请执行人主动撤销执行申请,或者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债权;
亦或是债务人已经全额偿还了所欠债权人的债务等方式。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股权冻结即为人民法院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措施,旨在限制股权所有者对其自身股权进行提取或者转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种冻结措施并不影响股权持有者作为股东的身份地位,他们仍然享有股票的收益权及其他各项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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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什么权利大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什么权利大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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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工伤保险由第三方代缴出了工伤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用人单位选择委托第三方公司代为办理社会保险事务,且未能进行必要的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则此举有可能触发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赔付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全面承担起工伤保险责任,需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医疗费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多项费用。
此外,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保险,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行为还可能招致行政处罚的风险。
2.尽管用人单位可以委托他人替代自身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是却无法替代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相关待遇。
如此一来,劳动者在申报社会保险待遇时,便可能遭遇社保部门拒绝的风险。
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将由用人单位直接承担。
对企业而言,这无疑增加了巨大的用工风险。
3.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乃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同时还应向该机构为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因此,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职工社会保险的做法实属违法。
4.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是与参保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然而,在社会保险代缴的背景下,用人单位所在地与社会保险缴纳地、社会保险缴纳主体与实际工作单位之间往往存在差异。
5.值得关注的是,员工工伤保险的认定及待遇标准会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有时甚至可能由于特定案例及其相关法规的变更而出现变动。
因此,如您或您身边的人不幸遭遇工伤事故,建议您尽快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获得最精准、最新鲜的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公司法股东分红不按照出资比例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分配股权的方式既可依据出资比例,亦可不受其约束,分红权益乃股东之核心利益所在,具体意指股东可从公司之净利润中酌情获取投资带来的丰厚收益,此乃投资者实现财富增值之终极目标,任何人皆不得非法侵吞或加以限制。
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股东应循实缴出资比例处分红利;
在公司新增资本之际,股东享有优先依照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之权利。
然而,如全体股东共同商定不依出资比例分配红利或不遵循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则不受上述规定之限。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股东所分配之利润仅限于税后利润,而非会计利润或利润总额。
此外,税后利润并非全数可供股东分配,须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妥善处理:
1.若公司前一年度存在亏损情况,应首先动用当年利润以填补该亏损;
2.在亏损得到充分弥补之后,尚需提取其中的百分之十纳入公司法定公积金,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金额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则无需再行提取;
3.公司自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由股东会议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仍可进一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待公司弥补亏损及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之税后利润,方可用于股东分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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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股东大会能取消股东的资格吗
股东大会不能取消股东的资格。在没有经股东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章程规定及股东会决议强行转让其股权的行为,是对股东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股东资格非经股东自愿或法律规定不可被剥夺。公司以章程多数决的效力作出对你退股决议,非你的真实意思表示,该退股决议应属无效。因此,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不能剥夺你的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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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如何快速消除信用卡逾期记录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信用卡逾期问题清除的方法如下:
第一步,务必先偿还所有欠款以及与逾期相关的一切费用;
其次,维持并持续使用此张卡片,在逾期之后,最为理想的策略便是保持这张卡片的正常使用状态,以崭新的还款纪录来逐步取代先前的不良纪录。
如此24个月过后便会生成全新的信用记录,当新的记录更新完成后,便不会对您的个人信贷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再次,请勿选择逃避责任,长期逾期不仅会产生额外的利息负担,同时也会有高昂的滞纳金产生。
如果您选择逃避,银行将会判定您为恶意透支行为,进而采取报警措施。
此外,如因疏忽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时还款,在逾期发生后,应立即全额偿还欠款。
随后致电给发卡行,明确表达自身非故意逾期的情况,通常情况下,银行会协助您消除逾期记录。
最后,如因失业或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还款,建议在最后还款日前,主动向银行阐述自身的经济困境,声明并非有意拖欠款项,可申请延期还款及减免部分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不能委托代理的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兹列举如下几种行为,不适宜委托代理人进行:
首先,涉及到法律明确规定须由行为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违反法定义务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等;
其次,若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约定禁止他人代为实施的行为,亦无法委托代理人执行;
最后,对于那些基于行为本身性质而必须由行为人亲自实施的行为,如婚姻缔结、离婚解除、收养关系建立以及设立遗嘱等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同样不适合委托代理人进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事主体可通过代理人来实施各类民事法律行为。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民事法律行为的特殊性质,某些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行为人亲自实施,不得由代理人代理。
代理行为主要包括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两种形式。
委托代理人需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则应依法定程序行使代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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