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帮助5人 4.2w浏览 匿名 2021-03-13 吉林辽源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不一样。劳动能力鉴定与伤残等级鉴定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能力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的基础。从范围来说,劳动能力鉴定范围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伤残等级鉴定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伤残等级鉴定可以与劳动能力鉴定同时进行。二者的申请鉴定的时间也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时间是伤者病情相对稳定后,可以提出申请伤残鉴定申请时间是医疗终结后。
    全文
    11 2021-03-13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02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伤情鉴定与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一键咨询
  • 175****47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松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2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0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4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3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敦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47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3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0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3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0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松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7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3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1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3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6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3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8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4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源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5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8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0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6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松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松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3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6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3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7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3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7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5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3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5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0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吉林市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白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7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四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7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8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5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2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春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6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松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京177****322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404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52****747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有哪些区别?
申请鉴定主体不同: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是否有区别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主要包括:申请鉴定主体不同、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以及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的标准有一定区别,但大体都差不多,两者最重大的区别是工伤鉴定必须由单位或法院出面申请,由专门鉴定机构作出结论,而伤残鉴定只需要个人到有资质的鉴定单位都可以作出鉴定结论。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老婆给别人发私密照属于什么行为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配偶与他人生意发送带有暧昧性质的聊天信息,并且附带着裸露相片这种情况下,无疑是跨越了道德和法律的双重底线。
当我们面对裸照这样敏感的议题时,往往会牵扯到隐私权和肖像权这两大重要权利。
任何未经当事人明确同意便擅自进行拍摄或公开他人裸体照片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严重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如果您的配偶存在与第三方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重大嫌疑,而且您能够提供相关证据以证实这一点,那么这极有可能构成了婚姻生活中不可容忍的出轨行为。
对于婚姻生活中的出轨现象,其所带来的后果可能不仅仅是夫妻之间的情感破裂,还可能引发包括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帮别人骗别人是违法行为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协助他人实施诈骗行为时,通常被视为帮助犯的角色。
根据刑事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帮助犯,应依据他们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具体作用来进行惩罚。
若在共同犯罪活动中仅起到辅助性的作用,则将被认定为从犯,并按照从犯的标准进行处理。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共同犯罪案件中,那些只起到次要或辅助性作用的人,都将被判定为从犯。
对于这些从犯,法律规定应对其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甚至是免除处罚。
而对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其涉案金额的大小,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罚。
具体而言,当诈骗金额达到一定规模(即“数额较大”)时,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
若诈骗金额进一步增大(即“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当诈骗金额达到极其庞大的地步(即“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且还需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w人正在咨询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有哪些?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4、申请鉴定的时间不同。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货运代理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区别是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货物运输合同所构成的各种关系中,其主要参与者主要包括托运方以及承运方。
首先,作为托运方,
首先要明确的是他们从法律角度来看涵盖了众多的人群,既包括自然人、企业或者公司这样的法人实体,还包括其他形式的组织如非盈利机构或社会团体。
对于托运方的定义,并不能仅仅停留在货物所有权人这个概念上,实际上在许多情况下,托运方并不一定拥有货物的所有权,而可能只是货物的使用者或代表人而已。
接下来,承运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通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但也不排除存在自然人或者其他类型的组织。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另一个重要的参与者——收货人。
他们是货物的实际接受者,尽管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会与托运方重合,但更多时候,他们往往是独立于托运方之外的第三方。
当第三方成为收货人时,他们就成为了货物运输合同的直接相关方,这种情况下,货物运输合同就被视为是以第三方利益为出发点的合同。
最后,我们来谈谈货运代理合同的主体问题。
在我国,货运代理行业是由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并且持有相应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法人组织专门从事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此项业务。
因此,在货运代理合同中,货运代理人是一个特定的法律主体。
然而,对于货运代理合同中的委托人,其范围并未受到严格限制,他们可以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普通公民、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理执行董事在公司中分别扮演什么角色
[律师回复] 解析:
总经理的首要职责便是负责公司日常运营与业务管理工作,在获得董事会授权之后,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各类合同以及处理相关业务事项;
同时,还需负责组建并领导经营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提议并推荐任命或解聘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以及各部门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并将这些决定上报董事会审批通过。
关于执行董事的作用和职责,他们需要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能,如果由于董事会未能充分、合理地行使其职能而导致公司蒙受经济损失,且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话,那么当这种情况出现时,若无法明确归属于某位董事的职责范围内,则所有的执行董事都应共同承担起连带的经济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1、申请鉴定主体不同 工伤鉴定申请主体是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雇佣单位均可。伤残鉴定申请主体只能是伤者本人。 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 3、申请鉴定的依据、内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商标禁止权和专用权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第三节商标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专用权,即商标权人对于其注册商标拥有的专有使用权。
这种使用权的排他性特点在于,商标权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排除其他任何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标志。
2.禁止权,也就是商标权人有权限制和制止其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权人通过行使此项权利,防止了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所代表的品牌影响力和商业利益。
3.处分权,这一概念主要涉及商标权人可以依法决定是否将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以及在什么条件下进行注册商标的转让等事宜。
商标权人通过行使处分权,能够实现商标价值的最大化,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
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