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对于股东私自决策的,对其其它股东利益损失的处理

帮助5人 3.7w浏览 匿名 2021-03-24 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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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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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瑕疵股东会决议的救济《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撤销。股东知情权《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直接权《公司法》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提讼。退股权《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解散公司诉权《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以上诸多权利均是你在公司作为股东应享有的法定权利,当然具体如何行使权利视具体情形而定。
    全文
    11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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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隐名股东需其它股东同意吗
想要成为公司的隐名股东的话当然需要公司其他股东都同意,但也不是必须全体股东都同意,一般只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的话,隐名股东的资格就受法律保护,如果其他股东都根本就不知道有隐名股东,隐名股东跟公司签订的投资入股协议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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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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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逃出资其它股东知情吗?
抽逃出资其它股东一般是不知情的。这主要指的就是在出资的过程当中,通过一些其他的虚假的手段来进行抽逃出资。对于其他的股东来说的话,实际上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对于公司来说的话,是需要承担抽逃资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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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消费者有哪些权益
[律师回复] 解析:
1、人身安全权及财产所有权:
作为消费者,您在购买、使用各类商品及享受相关服务之时,享有身体及其所拥有之财产不受任何不法侵害的基本权利。
2、知情权:
作为消费者,您理应享有知晓所购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以确保您的购物决策基于准确无误的信息。
3、自主选择权:
在商业领域中,您作为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自由,这是您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4、公平交易权:
当您在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之际,您有权要求获得质量保证、价格合理且计量准确等公正交易条件,同时,您也有权拒绝经营者的任何强制性交易行为。
5、求偿权:
若您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寻求相应的赔偿。
6、结社权:
作为消费者,您有权利依法组织并加入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共同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贡献力量。
7、受教育权:
作为消费者,您有权利获取与消费行为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知识,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益,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8、受尊重权:
在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您应当享有人格尊严及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
作为消费者,您有权利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以促进市场环境的改善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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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冒名签字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未经他人授权或同意,擅自以他人名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此类行为并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因此应当被视为无效。
股权转让协议作为一份以股权转行为主题的合同文件,其中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实则是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的履行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时间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本身的生效时间,后者往往会滞后于前者。
而股权转让协议的核心内容便是转让股权这一重要事宜,实际上是对其所有股权作出的处分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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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侵害其他股东利益如何处理?
股东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处理方式是:其他的股东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损害赔偿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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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看病做手术,导致其它问题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应该先行调解。
调解可采用三种方式进行,也可在一种方式未能圆满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尝试使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方式具体内容如下:
1.医患沟通:
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负有尊重患者知情权的责任,应就患者病情以及诊断治疗过程作出专业且详尽的介绍和解读,以便加强与患者之间的良好互动,消除误解,化解纷争。
2.调解:
医患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公正、合理以及自愿的原则,相互体谅,互惠互利,以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该协议需由医患双方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鉴定事项所涉专业的临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相关专业人员的,应当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鉴定。
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应当执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对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负责,不得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鉴定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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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登记为显名股东需要经过其它股东同意吗?
隐名股东登记为显名股东是需要经过其它股东同意的;一般隐名股东变更为显名还需要开股东的大会,在大会上允许显名股东转让股权给隐名股东;而且还要签订转让的协议,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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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打新股的条件资格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现阶段,参与我国A股市场新股认购所需满足两个基本要求:
首先,投资者需确保账户内具备一定的股票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在申购日前20个交易日内的平均每日股票总值需要达到1万元人民币以上;
其次,投资者还需保证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认购新股。
举例来说,若T日为新股申购日期,则系统将根据投资者股票账户内自T-2日(含该日)起至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每日股票总值进行计算,若达到1万元人民币,便可申请购买1000股新股;
若达到2万元人民币,则可申请购买2000股新股,以此类推。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与深交所两个证券交易市场的计算标准是独立的,仅当投资者在上交所持有的股票市值超过1万元时,方可在上交所进行新股认购;
同样地,深交所也有类似的规定。
其次,投资者还需保证账户内具有充足的资金以支付新股认购费用。
例如,若投资者希望认购每股价格为1元的1000股新股,则其账户内的可用资金需至少达到1000元人民币。
此外,由于新股认购的人数众多,投资者还需考虑到中签率的因素,并非购买1000股新股就能确保成功,但购买的份额越多,中签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发行新股的决议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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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其它股东优先的规定是什么?
股权转让其它股东优先的规定是股东在进行内部的股权转让的时候,对于其他的股东来说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是根据我们国家公司法当中所作出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的来进行全部或者是部分股东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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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职务之便谋取利益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职务之便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其判定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受贿金额在5万人民币以内的行为,可判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且应同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若情况较为特殊严重者,则应判处无期徒刑,并且同样要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其次,若受贿金额达到了10万人民币,那么将面临至少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相应的财产没收。
而当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时,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并同时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最后,对于受贿金额较小的情况,通常会被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而对于受贿金额较大的情况,则可能会被判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财产没收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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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解析:
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如下所示:
首先,在风险层面上,股权融资无需承受定期支付股票收益的压力,而债券融资则需遵循严格的期限要求,承担按时偿付利息及本金的义务;
其次,从对企业控制权的影响力来看,股权融资会削弱投资者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权力,而债券融资则不会产生此类副作用;
再者,对于企业运营的促进程度而言,股权融资能够为企业创造长期、固定的资本来源,助推其持续稳健地发展;
最后,债券融资仅能获取资金使用权限,而非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大股东占用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众多犯罪行为中,股东亦有可能涉及挪用资金之罪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雇员,凭借其职位所赋予的权限,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动用本单位资金供自身独自使用或贷与他人,且该等行为已经达到一定金额标准,并且持续时间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其行为已经达到了一定金额标准并用于营利性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那么这些行为都将被视为挪用资金罪。
因此,作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股东,他们同样具备成为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义务是否改变
[律师回复] 解析:
未足额实缴的出资份额进行股权转让时,转让款项的所定与否主要取决于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解读,在股权转让完毕之后,股东的出资义务并不会因此而消解,如果在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出资责任,仍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关于认缴出资额与实缴出资额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这些承诺的出资额总和在经过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确认后便成为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次,在登记过程中,某一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其对应的出资时间应当被视为其各期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时间,而实缴的出资额及其对应的出资时间则应当是其已经实际支付的各期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最后,认缴出资额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记载。
认缴出资额可划分为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大部分。
至于实缴出资额,则是指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以及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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