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证据能作为认定事实的基本依据吗?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1-03-29 云南普洱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相关阅读:证据的分类
    一、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凡是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直接证据不必经过推理过程就可以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和是否是正在被追诉的人实施的。例如,证人某甲目睹某乙持刀杀死某丙的证言,或者某乙供述自己持刀的口供,都属于直接证据。
    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例如,被害人的尸体,只能证明发生或者重伤致死的案件,但不能指明何人是凶犯,所以是间接证据。
    二、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
    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以及勘验、检查笔录均属此列。
    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
    不能忽视传来证据的作用。
    四、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可以证明犯罪行为轻重情节的证据,是有罪证据。
    凡是可以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全文
    8 2021-03-29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1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证据能作为认定事实的基本依据吗?
一键咨询
  • 148****7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楚雄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2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8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昆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5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楚雄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沧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溪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1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楚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沧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8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6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6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沧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6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楚雄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2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3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5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7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7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楚雄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昭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4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2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昭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沧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4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5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1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8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0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宏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曲靖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溪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5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2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0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普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红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0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德宏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5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昆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文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曲靖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昭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怒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5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理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普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丽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2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1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7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玉溪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6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4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普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普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保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双版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淮安188****137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78****815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366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依据我国法律,证据的种类包括哪些?
1、本证与反证 2、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的。3、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传来证据)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的。所谓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法定证据种类8种
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7、鉴定结论。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安机关刑事调取证据需要哪些程序
[律师回复] 解析:
1.接手案件:
对于控诉、自首、举报、强制带离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案件提交,我们必须予以接纳和处理。
2.细致审核:
在接到案件后,我们有权利对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以便做出将案件移送给相关机构或者自行决定立案调查的决策。
3.正式立案:
一旦经过严谨的审核,我们需要对案件作出是否正式立案的决定。
如果决定立案,我们可以开展进一步的侦查活动;
反之,则可将案件转交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4.展开侦查:
在正式立案之后,我们会根据案件情况选择是否启动侦查程序,并依法采取相应的侦查手段。
5.破获案件:
在侦查过程中,我们会全力以赴地寻找线索,破解谜团,最终查明真相,取得关键证据。
6.采取强制措施:
必要时,我们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案件的顺利推进和证据的获取。
7.持续侦查完善证据:
在侦查过程中,我们会不断完善证据链条,确保案件的质量和公正性。
8.侦查终结:
当所有的证据都已经收集完毕,案件的事实和性质也已经明确,我们就可以宣布侦查工作结束,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销案或者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9.移送审查起诉:
在侦查终结后,我们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由他们依法进行审查起诉,并最终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1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承担着至关重要的职责与权限,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公安机关具有实施和监督强制性措施的权力;
其次,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以及预审方面依法享有广泛的权限;
再次,对于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有权利不予立案;
而对于己经立案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公安机关有权撤消案件;
另外,若侦查工作结束后发现应提交法院审判的案件,公安机关将移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做出最终决策;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但需要进行行政处理,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进行处理或将其移交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几种类型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几种类型?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证据有下列8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陈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察、检验,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股份制公司侵占罪做认定证据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判定侵占罪所需要的证据种类繁多且丰富多样。
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类:
第一,实物证据或物证;
其次,文字材料或书证;
再次,证人的口头陈述或证言;
接着是被害人员的陈述或叙述;
此外,嫌疑人和被告的自我陈述及其辩护律师提供的论据和辩论也属于重要的证据来源;
最后,鉴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相关的检查、识别、调查实验等记录,以及视听数据和电子数据等都可作为证据使用。
然而,所有这些证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核实和审查,才能够作为最终定罪的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行为,构成了侵占罪。
因此,对于侵占罪的证据收集和证明工作至关重要。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证据可以来自于人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多种渠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刑事证据种类有几种
证据有下列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金钱之债和种类物不发生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解析:
金钱债务属于典型的种类物之债范畴。
种类物之债,是指以不特定但可以特定的物作为标的物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类型的债具备如下几个显著特征:
首先,种类物之债的给付标的物是通过种类来确定的。
所谓种类,是指依据物的共性,抽象地概括出某一类事物的全部名称。
因此,种类物之债的标的物通常都是可以替代的物品;
其次,种类物之债必须在标的物被特定化之后方可履行。
标的物的特定化过程会使得种类物之债转变为特定之债。
在此之前的债与特定化之后的债仍然保持着同一性,债的具体内容并不会因为这个过程而发生任何改变;
最后,种类物之债的标的物仅限于某一种类物中的一部分,在交付之前无法将其与其他部分进行分离。
因此,标的物的所有权只能在交付之时由债务人转移至债权人手中,而不能在债的关系成立之际就立即转移给债权人,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特殊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9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5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据种类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主要是指: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以外的证据形式,2、法定人员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证据材料,例如商场保安人员主持的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3、非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