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企业破产重整的主要内容

帮助5人 4.4w浏览 匿名 2021-03-31 河南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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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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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破产重整有哪些流程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
    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申请重整。(破产法
    7、70条)
    三、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四、指定管理人。
    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应当缺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
    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七、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八、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内容见《破产法》81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可以裁定延期3个月。未按期提交的,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破产法79条)
    十、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进行讨论,并分组进行表决。(表决规则见《破产法》8
    2、84条)

    一、各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未获得通过的依《破产法》87条处理。(破产法8
    6、87条)

    二、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提出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87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批准的,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
    6、8
    8、92条)

    三、《重整计划草案》获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物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物。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有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人财务情况。
    监督期届满,管理人向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管理人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可以裁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8
    9、90、91条)

    四、《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的,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运行。

    五、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此后进入破产程序。
    全文
    14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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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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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的期限
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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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发回中院重审的审限有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民事诉讼中发回重审案件的流程,具体而言,若原案件已进行过一审,则应遵循一审的审判程序再度展开审理工作;
而对于原本已经经历了二审的案件,其审理过程将依据二审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审理期间,法庭必须重新组建合议庭,并保证在六个月内完成案件的审结工作。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需经本院院长批准,并可延长六个月时间。
然而,当涉及到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时,发回重审的案件也适用这一规定。
若被告方对此审判决或裁定表示不满,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此种情形下,需依法缴纳上诉费用;
倘若逾期未能交费,便被视作自动放弃上诉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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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的流程
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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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办理个人独资企业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解析:
(一)所需递交之书面资料清单如下:
首先,您需提交以下文件: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部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以及《企业住所证明》等相关表格;
其次,您还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第三,《指定(委托)书》(若投资人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交此项);
第四,《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最后,如贵司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请务必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请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张;
2.若您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缺失或错误,受理部门将一次性告知您需要补充或修正的具体内容;
3.设立登记事宜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办理;
而在变更登记过程中,投资人亦可授权企业员工代为办理;
4.若选择委托具备资质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协助办理,请同时提交加盖该工商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皆可设立个人独资公司。
如同其他类型的营利性组织,独资公司在实现盈利后,同样需要向独资人等分配利润。
然而,请切记,无论公司性质为何,均需严格遵循既定的利润分配规则,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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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记录不完整有法律效率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众所周知,微信平台上的所有聊天信息均以电子数据的形式进行存储与管理。
然而,由于此类电子数据所特有的易变动以及易于篡改的特点,使得我们在面对涉及到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法律证据时,其具备有效性并非易事。
为了使这些微信聊天记录得以正式认可为有效的法律证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严格的条件: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该项聊天记录确实源自于案件相关方当事人;
其次,获取这些聊天记录的过程及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任何非法手段获得的聊天记录都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这些聊天记录必须保持完整且真实,不得有任何篡改行为,并且电子数据应当妥善保存于终端设备之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离婚民事调解书财产重审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来关注离婚诉讼的第一阶段:
起诉阶段。
这个阶段主要涉及到以下三种法律程序:
1.提交诉状;
2.法院通过诉状审核后予以立案,并向被告发出应诉通知书;
3.缴纳诉讼费用。
接下来我们进入到离婚诉讼的第二阶段:
答辩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被告有机会对原告的请求进行回应和抗辩。
最后,我们将来到离婚诉讼的关键环节:
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标志着离婚诉讼正式进入实质性的审理过程,主要任务是对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深入调查案件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从而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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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重整的结果
破产重整成功后,债务人通过重整恢复经营,法院可以裁定破产重整程序结束,债务人随之恢复自主经营的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因重整失败而导致破产重整程序终结的,法院除裁定破产重整程序的终结外,还应根据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随即作出企业破产的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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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合同内容划掉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合同条款被划去后其法律效力是否仍存续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双方之间的磋商及该份合同的详细规定。
以下是具体的分析与解释:
若经由双方达成共识,对某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者直接划去,且这样的协议已以书面方式记录下来,则被删除的那部分条款应视为无效;
然而,如仅由其中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允许而自行决定将某些合同条款划去,在这种情况下,被删除的内容将依然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束缚力,除非受到影响的那一方能够给予明确的反对或者拒绝接受这样的更改。
除此之外,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以及效力的完整性,我们强烈建议,在对合同进行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之处都应当做清楚明了标记,例如要注明修改发生的日期以及双方分别签署过或者加盖公章的标志,以证明这类修改乃是双方意愿的真实表达。
因此,对于涉及到已被划去条款的合同处理而言,关键在于深入审查实际情况并综合各方因素,从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及其执行力的充分发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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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申请破产重整需要多久,申请破产重整流程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国企申请破产重整需要多久,申请破产重整流程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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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哪个严重
[律师回复] 解析:
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相较之下,前者往往会更为严格。
行政处罚的具体形式包括警示训诫、罚金征收、违法所得没收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暂时冻结或者吊销相应许可证件与营业执照等多种标准;
然而,刑事处罚则囊括了更为严厉的制裁手段,例如监禁拘役乃至死刑等。
刑事处罚主要针对的是犯罪行为,其裁决权归属于人民法院,对于社会公共利益及个体权益所产生的影响无疑更为深远。
相比之下,行政处罚则是由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权力,针对的是那些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
因此,从处罚的严厉程度及其所带来的影响这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比较,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刑事处罚的重要性显然要高于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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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唯一的通行道路被邻居破坏起诉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的文头处进行标注,明确表明诉讼的性质和被告方涉及的法律问题。
2.在具体的文本内容中,首先需要列出诉讼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原告和被告,如果存在第三方参与的情况,则需将其一并列入列表。
对于自然人诉讼主体而言,应依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的顺序逐一填写;
而对于单位诉讼主体来说,则需要注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及联系方式,同时建议附上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供参考。
3.在诉讼请求部分,应当使用序号对各项请求进行分类,并且每一项都应该按照“请求依法判令”的格式进行表述。
此外,根据当前法院的要求,部分诉状还需要列明案由,但这并非强制性要求。
4.在事实与理由部分,首先需要阐述事实真相(如遭受侵害),然后再陈述要求赔偿的依据(实体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提起诉讼的原因(程序法的相关规定)。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简化流程,对于一些较为简单的案件,也可省略详细的理由陈述,仅写明“依法应承担责任”或者“依法起诉至贵院”等字样即可。
5.在文尾部分,需要明确指出递交诉状的法院以及具状人(原告)的起诉日期。
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至少应有一份是由具状人亲自签名(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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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整和破产一样吗
不一样。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而企业宣布破产之后,公司的诉讼主体地位就消灭,不能再管理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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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土地补偿款家庭内部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家庭成员对于您所提及的征地补偿款项如何进行分配这一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农村家庭在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获得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款项,那么只要该家庭中的每位成员都曾拥有过承包土地的权益,便同样有权分享这些补偿款项。
在此基础上,关于每个人能够享有的补偿份额到底应该如何确定,其实是可以通过家庭内部的成员们共同协商来达成共识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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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前转让债权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破产宣告前所产生的债权转让具备充分法律效力。
这一转让行为的生效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转让行为必须立足于合法且有效的债权关系基础之上;
其次,该转让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转让程序;
此外,转让行为还必须符合社会公众利益原则,以及所转让的债权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转让人和接受者应按照法律规定依法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在上述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债权人在进行债权转让时,有义务向债务人发出正式通知。
关于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具体时间,在法律层面并无明确规定,但通常情况下,应由债权人亲自或者委托其代理人向债务人传达此项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转让应在达成转让协议之后、实际履行转让行为之前,及时通知到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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