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子公司名词解释

帮助5人 3.7w浏览 匿名 2021-04-01 福建龙岩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控股子公司是子公司众多形式的一种,那什么是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共有多少种形式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本了如下的介绍,让您能了解什么是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有多少种形式,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上市公司资产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对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二、子公司的形式
    (1)全资控股子公司,简称全资子公司,指母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份,一般由母公司全部资设立;
    (2)优势控股子公司,即母公司持有该公司50-100的股份。
    (3)质量参股子公司,指其25-50的股权被另一家企业所拥有,并受其影响和制约的公司。质量参股子公司可拥有该持股公司的股票,但不能相应拥有其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质量参股子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应与该持股公司相同。
    (4)任意参股子公司,指母公司持股比例低于5的子公司。这类公司是集团公司为了业务或技术协作、资本提携等目的而参股经营的,其生产经营范围与母公司相同或相关。
    全文
    7 2021-04-01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43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子公司名词解释
一键咨询
  • 莆田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2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5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3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龙岩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厦门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龙岩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8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4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5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厦门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1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8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4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5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3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3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8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3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3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8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1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5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龙岩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8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1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3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6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1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4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1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2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7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4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5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4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厦门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0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泉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厦门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漳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莆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2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0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三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0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无锡134****529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477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291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累犯名词解释?
所谓累犯,是指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被判处一定的刑罚。累犯有两种类型: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执行名词解释都有什么?
执行是一个法律名词,是具体实施,实际履行的意思。主要是指法院下达判决书后,执行机构在规定的期间内,根据判决书的内容付诸于实际维护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执行包括强制执行和协助执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名词解释?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帮信罪辩护词认罪认罚的后果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帮信”(即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案件时,倘若被告签署了认罪认罚书,必然会面临被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法律责任。
此类犯罪类型主要涉及到对明知他人将通过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然为其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了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是提供了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正犯的行为满足了相关的构成要件且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正犯是否具备责任能力,亦或是是否存在故意,只要能够证明帮助行为与正犯的非法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并且帮助者对于正犯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有明确的认知,那么便可判定帮助犯的罪名成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工伤鉴定的三个名词解释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伤残等级鉴定。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挪用公款罪以个人名义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挪用公款这一违规行为,通常被视为是对财经纪律的违反,并应按照相关政府部门所设定的政纪制度进行处理。
如果情节严重到足以构成犯罪程度,则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挪用公款的案件,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都应该予以立案调查:
(1)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之间,用于从事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供个人进行营利性活动的;
(3)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且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省级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范围内,自行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9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44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指定辩护名词解释是什么
指定辩护的意思就是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之后,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指定辩护是无偿性的。刑事诉讼法当中,对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这都可以指定监护。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被告名字是否可以通过电话修改
[律师回复] 解析:
可以说,对于这一问题的理解是正确的。
在民事诉讼中,“有明确的被告”这一要素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它并不仅仅意味着被告人要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能够以自身名义参与诉讼活动;
同时,还需要确保被告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地址的准确性和特定性。
因此,当原告在其提交的起诉状中所描述的被告姓名与其真实姓名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以至于原告所指控的被告实际上并不存在,或者按照原告提供的送达地址无法有效地送达应诉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件时,我们应当将此种情况视为原告的起诉缺乏明确的被告,进而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请求。
然而,如果原告在起诉状中所指控的被告姓名与被告的真实姓名仅存在细微差别,并且依据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可以成功地送达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原告的起诉行为并非完全不符合“有明确的被告”这一要求,因此,我们应该允许原告对被告的姓名进行适当的更改。
其次,从“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角度出发,我们也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原告对被告的姓名进行适当的更改。
当原告所指控的被告姓名与其真实姓名之间并未存在本质性的区别时,如果我们仍然坚持不允许原告对被告的姓名进行更改,那么这无疑将会导致原告不得不针对已经查清的被告另行提起诉讼,法院也需要对此另行立案,重新展开审理工作。
然而,实际上,两次诉讼的当事人并未发生任何改变,但却给当事人带来了精神上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增加了他们的讼累,同时也不利于法院提升审判效率,甚至与司法为民的宗旨背道而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条
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准许受让人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裁定变更当事人。
变更当事人后,诉讼程序以受让人为当事人继续进行,原当事人应当退出诉讼。
原当事人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
卖伟哥罪名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贩售伟哥的刑事责任判定标准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如果贩售的伟哥为真实有效产品,那么此种行为有可能被定性为非法经营罪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若有任何违反国家管理制度且涉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存在,并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或者单独缴纳违法所得金额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金。
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则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时还需承担违法所得金额一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的处罚。
其次,倘若非法销售的伟哥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等特定成分,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都将面临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然而,如果此类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
而对于导致人员死亡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更为严格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