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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类型有哪些,监外执行有哪些种类,监外执行

帮助5人 4.2w浏览 匿名 2021-04-02 云南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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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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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或其他执行机关。
    全文
    7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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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疾病有哪些种类
1、严重传染病。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6、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7、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8、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9、严重血液系统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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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洗钱罪的十种行为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刑法领域中,以下这些行为被视为构成洗钱罪的具体表现形式:
第一,提供资金账户供他人使用;
第二,将财产非法转变为现金、金融票据以及有价证券等形式;
第三,利用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手段进行违法交易;
第四,实施跨国境资产转移的违法行为;
第五,采取其他各种手段,对涉及到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及性质进行掩盖与隐瞒。
洗钱罪,即为了掩盖、隐瞒涉及到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将财产非法转变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或者跨国境转移资产的,或者采用其他各种手段,对涉及到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及性质进行掩盖与隐瞒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交通事故先于执行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先予执行这一程序指的是,当受害者由于交通意外导致严重身体伤害且需立即入院接受治疗,然而又因为无法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在与其责任人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的前提下,通过提起诉讼从而请求法庭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裁决责任人提前履行一定量金额金钱的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相关的索赔案件从启动诉讼程序至最终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通常需要耗费至少两个或三个月的时间。
如果未能实施先予执行,可能会导致原告的治疗被延误,甚至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
因此,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先予执行的裁定,便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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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监外执行的种类有哪些?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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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监控录像一般保存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监控录像保存时间的国家标准一般参照以下规定:
普通住宅区内监控录像的保存期限为七日;
而在商业娱乐场所这类人流密集区域中,监控录像的保存期限设定为十五日;
对于涉及金融业相关的监控视频,其保存期限则长达二十六日;
至于银行等重要机构,其监控录像的保存时间更可达三个月至半年之久。
监控录像保存时间长度的具体要求主要取决于如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主机的硬盘存储空间是决定录像保存时间的关键因素。
一般而言,一台摄像机连续录制二十四小时所需的硬盘容量大约在0.3GB至0.5GB之间(具体数值因不同的系统设置而有所差异,但最低限度为每二十四小时0.15GB)。
其次,录像模式也是影响录像保存时间的重要因素。
录像模式大致可以分为“移动录像”和“持续录像”两种类型。
其中,移动录像模式仅在监控范围内有移动物体经过时启动录像功能,其余时间则暂停录像;
而持续录像模式则恰恰相反,即全天候无间断地进行录像工作。
最后,录像帧率也是影响录像保存时间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系统默认的录像帧率为每秒25帧。
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
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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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期间怀孕暂监外执行吗?
监外执行期间怀孕可以继续暂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情况包括怀孕的妇女,所以在监外执行的期间如果怀孕,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其他情形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可以监外执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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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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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监外执行,监外执行能出国吗?
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基于特殊原因而采取的一种暂时变更行刑方式,实施非监禁刑罚的措施。根据规定,监外执行不可以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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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金钱之债和种类物不发生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解析:
金钱债务属于典型的种类物之债范畴。
种类物之债,是指以不特定但可以特定的物作为标的物的债权债务关系。
这种类型的债具备如下几个显著特征:
首先,种类物之债的给付标的物是通过种类来确定的。
所谓种类,是指依据物的共性,抽象地概括出某一类事物的全部名称。
因此,种类物之债的标的物通常都是可以替代的物品;
其次,种类物之债必须在标的物被特定化之后方可履行。
标的物的特定化过程会使得种类物之债转变为特定之债。
在此之前的债与特定化之后的债仍然保持着同一性,债的具体内容并不会因为这个过程而发生任何改变;
最后,种类物之债的标的物仅限于某一种类物中的一部分,在交付之前无法将其与其他部分进行分离。
因此,标的物的所有权只能在交付之时由债务人转移至债权人手中,而不能在债的关系成立之际就立即转移给债权人,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有特殊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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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到期继续监外执行可以吗?
监外执行到期继续监外执行是否可以,是需要根据犯罪行为人的具体情况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犯罪行为人被予以监外执行的,此时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比如说犯罪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的,此时都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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