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老年人与亲属发生纠纷(赡养及抚养又或是经济纠纷时),可以向负责调解部门进行申诉,再由调解委会负责与家庭成员沟通,达成和解解决问题的目的。
2.当老年人因婚恋原因与家人产生纠纷(家人拒绝老年人黄昏恋的、拒绝抚养赡养老人的),有关部门对其家人进行严厉批评,严重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治安责任和行政处罚)
3.老年人申请索要赡养费抚养费的,法院会先执行子女支付赡养费。
4.老年人因国家公职人员的失误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利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严重者失职人员给予撤职以及刑事责任。
5.老年人家属对老年人财产有诈骗、盗窃、恶意占有以及故意损坏的情况下,视情节轻重处以治安拘留或者刑事处罚。
6.侮辱恶意中伤诽谤老年人的。处治安拘留甚至刑事处罚。
7.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老年人人身财产有违法伤害行为的,严重者处以刑事处罚;工作人员未对老人进到护理责任的,以批评教育为主,严重者治安拘留甚至刑事处罚。
8.老年人专用设施设备不合格,导致老年人受伤的,管理负责人没尽到监管责任。有部门负责人择其令改,进行民事赔偿,严重者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