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有。
解析:
违法分包承担连带责任是有追偿权的,这是法律所规定的。
连带责任的追偿权分为完全追偿权和部分追偿权。
完全追偿权是指连带人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要求偿还其所支付的全部费用;部分追偿权是指连带人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要求偿还一定份额的费用,剩余份额的费用应当由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