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行政监察活动的主体是设立在行政系统中专司行政监察职能的机构。这一机构所实施的行政监察活动,属于行政机关的一种专门内部监督。
2、行政监察的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如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
3、行政监察的客体是国家机关任命的公务员的行为和行政机关的综合行政行为。
4、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惩戒活动的总称。
5、行政监察的目的是保证国家及其公务员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实际上就是依法行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