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产权证书,继承人分割房产的公证书,身份证据,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以上是朝阳区继承房屋买卖的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