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只有在户口迁入地(昆山)的人力资源与社保保障部门同意接收(当事人的个人档案)的前提下(应事先咨询工作人员),才能办理,具体手续及需要交验的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rn
1、领取《调档函》:档案在原单位或其他职介中心、人力资源与会保障部门存档的人员,需领取《调档函》和《个人存档人员登记表》(迁出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办理);rn
2、自谋或自由职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档案在街道的失业人员,持《求职证》办理自谋或自由职业就业登记手续。rn
3、办理存档手续::rn(1)本人携带加封档案和《个人存档人员登记表》、社会保险转移单、身份证;rn(2)去迁入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档案审核手续,合格后办理存档,签订《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rn
4、办理提档手续:去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持存档卡、《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及身份证办理。rn
5、办理档案转街道手续持存档卡、《个人委托保存档案合同书》、填写《申请转为失业人员登记表》,本人持身份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