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机动车辆检查之年限规定:
新购置车辆前6年内可享受免予安全检测之优惠政策,但仍需按照政策规定按期领取相应年度的安全检测合格标志;自第7年起,每年需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测,对于使用寿命已满15年以上者,更应缩短至每半年一次例行检测。
至于其他类型的机动车辆,则依照具体相关规定进行安全检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于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