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我们当初的合作协定,双方应遵守协议规定的退伙条款,满足条件即可实现您提出的退伙要求。
(2)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且有充分证据支持,你完全有权利向法律机构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与我们的合作关系。
但是请记得,诉讼期间还需妥善处理赔偿的事宜,最好在起诉前与对方积极沟通以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3)倘若我们之间的合作最终以原告方要求被告退出而结束,应当首先根据我们当时签订的协议有关赔偿部分的内容来确定责任和金额。
若其中并无相关规定,那么您应当承担退伙可能带来的经济损失,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造成这笔损失的真实原因和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