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这个问题我晓得。根据《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或使用人在接房时,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纳入物业服务范围但尚未交付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物业交付后,业主未实际使用房屋的,应按半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所以说,如果你的房子是空置的,没有装修,也没有入住,那么你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要求按照半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过,具体的优惠政策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业管理规定来确定,你可以咨询当地的物业管理部门或者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政策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