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描述,您村里分的土地已经种植了近30年,现在被政府征收而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您提到没有纸质的证明来证明土地是您的。针对这个问题,我将结合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等信息。同时,该法第四十九条也明确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因此,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必须依法进行补偿,并且补偿情况应当公开透明。
法规
其次,关于您没有纸质证明来证明土地权属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并且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如果您没有与发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或者没有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来证明您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那么在法律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困难。
法规
然而,即使您没有纸质证明来证明土地权属,也并不意味着您就无法主张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尝试通过其他途径来证明自己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