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专利权人和发明人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二者的定义各异。
在法律层面上,专利权人通常被理解为在专利申请书得到官方批准之后,依法被认可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申请人,同时也是专利所有权与持有人的统称;相比较而言,发明人则特指在发明专利以及实用新型专利领域内,对于发明创新所体现出的实质性特性,做出了重要且实质性的贡献的那部分个体或团队。
其次,涵盖的范畴有所不同。
虽然专利权人既可能是企业,也可能为个人,但发明人仅仅限于自然人身份,通常情况下,公司实体无法扮演这个角色。
再者,各自拥有的权益也不尽相同。
专利权人不仅能享受诸如署名等专利人身权,还能享有包括独占权、许可权及转让权在内的专利财产权,相比之下,发明人仅可享有署名权这一项权利,并不一定能够享有全部的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