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司法机关的公章被恰当的盖于法律文书的落款之处,更为详尽地说,即是位于裁判员姓名及其所代表之判决书落款时间之间,公章在上部范围内不得超出审判员的位置,然而在下部边缘却以圆形弧面自然向下,完美覆盖于年月数字上方。除此之外,日期的左侧还应加盖有显眼的“此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字样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