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集体土地范围内,针对征收耕地制订的补偿标准表明,所涉及的具体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地面附着物与青苗等事项的补偿。
值得关注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用及安置补助费用之和应依据被征收土地前三个年度平均产量的30倍以下进行赔付,这一补偿标准由各省自行确定。实务操作中遵循的原则为,以各地区实际的年均产值为准。在30倍原则之内的赔付范围,涵盖了土地补偿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两大类;
此外,若地面存在青苗等附着物,还需另行补偿相应的附加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