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若持卡人的信用卡未出现过逾期行为,那么他们便无法向银行申请停息挂账服务。通常情况下,只有当持卡人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时还款,并对逾期还款存在困难时,他们才有可能与银行进行协商,以争取停息挂账来降低其未来欠款的利息负担。在此种情况下,先前产生的利息将被视同为本金部分,继续计入账单之中,这仍然需要持卡人承担偿付责任。
此外,如果信用卡尚未达到逾期状态,且持卡人意识到自身无法全额偿还信用卡账单,那么他们可以及早地在还款日期到来前预订账单分期手续,或是先行偿还账单的最低还款额。这样的做法既能够有效缓解持卡人的还款压力,又可以避免产生逾期记录。
值得强调的是,信用卡通常都会提供给持卡人一段还款宽限期限。对于那些无法在还款日期(包括该日期)之前完成还款任务的持卡人而言,只要能够在随后的宽限期之内及时归还欠款(债权人要求的还款金额不得低于账单最低还款额),同样将被认定为正常还款,这不会被视为逾期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持信用卡的信用评分不会受到不利影响,也不会产生额外的逾期罚款利息。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选择信用卡分期付款方式还是最低还款额度,都会产生滚动利息和分期手续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