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员工毫无充分理由且频繁无故旷工,经过相关的规劝和教育后依然无效,长时间(超过15个连续日)连续地或在一年内累积的旷工时数达到了30天以上,则该雇主有权力将其开除离岗。
所谓旷工,是特指员工在正式工作期间,未经合理原因且没有获得上级批准就擅自缺勤的严重违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应当由雇主在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中对于此类问题进行明确的处罚措施规定。
此外,在部分地区,已经有法律明文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对此类处罚方式做出明确规定,那么当员工持续旷工达到15天时,雇主即可以此为由,以员工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为由,强制性解除与该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关于员工的罚款数额,由雇主自主确定,但通常情况下,惩罚金额不应超过被罚员工当月标准工资的20%。
换言之,罚款100元的情况必定超过20%的比例。
然而具体超过了多少,应该根据被罚员工当月的标准工资加以核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严重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很多企业都将旷工几天以上认定为严重违纪的行为之一。律师认为,旷工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
第二,没有正当理由;
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