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网络在逃人员信息并非能够轻易地进行消弭,而是必须经过公安部的批准方可执行,一旦自首之后,相关基层执法单位将会逐层向上报告,以便彻底取消其在网络上的通缉令。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在逃并无时间限制,我们诚恳地劝说您尽早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详细陈述情况,以便争取给予适当程度的宽大处理。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动投案者可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其惩罚。如果所犯之罪较为轻微的话,甚至有可能获得赦免处罚。
同时,对于已经被依法实施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如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与自身有关的新罪行,亦应视为自首行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