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认为自身当前所面临的房屋拆迁事宜并不符合法律法规,那么您有权向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诉以及寻求权益保护。
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辖地区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负有主要责任。
为了明确各部门的相关职责并确保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该级政府会依法确定房屋征收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房屋征收部门”)来统一组织实施其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业务。
同时,各级政府中的相关职能部门也需依据现行法规及各自的法定职责,密切协同合作,为房屋征收与补偿这项重大社会民生工程提供有力的支持与协助。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