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知识产权的主体涉及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是创作者,包括自然人作者和经过法律程序可享受著作权的法人或其他机关与机构;
其次则是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作者在生前未行使完的剩余著作权,进一步扩大保护范围。
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其代表机构创作且由设定的组织本身负责相应责任的作品,这些发起方也被视同为作者。
著作权所包含的具体权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个方面:
著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其中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演出权,放映权等诸项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