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当职工不幸因工去世时,丧葬补助金额将参照其生前所在企业或者用人单位上一年度6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予以支付。
此外,对于其家属的抚恤金,法律规定将会按申请人的工资比例分配给他们,其中配偶获得的份额为40%,其他直系亲属则为30%。
至于一次性的工伤补助金部分,其数额将按照申请人所在地的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乘以20倍进行计算。
最后,如果由于工作原因造成了永久性身体损伤或残疾,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还可以申请到相应的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