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仅仅凭借一份个人身份证明是无法实现贷款申请的,这其中包括网络借贷服务在内均属此列。
尽管个人身份证明确为申请贷款过程中所必需提交之材料,然而仅靠它并不足以成功完成贷款手续。
通常情况下,在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之外,申请人还需提供有效的实名手机号码,即用户应证明该手机号码已归其长期所有并被实际使用,并且要有充分的通讯行为记录可供贷款机构查阅,从而确保其能够完整无误地获得用户的联系人信息。
若日后发生逾期的情况,且贷款机构无法直接与用户取得联系之时,此类通讯记录便可便于贷款机构与其熟人进行联络和提醒。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