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出借方逾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假设在此期间,出借方所使用的借款机构与全国性征信体系成功实现联网,那么这种逾期情况将有可能在三至五个工作日内直接触发借款人信用记录的恶化,从而使得个人信贷报告中出现此项负面的行为纪录。
所谓的“征信”乃是指由依法授权建立的个人信誉评级机构或机构部门,按照相关条款规定实施采集、整理以及处理个人商业信誉数据的整个过程,同时根据消费者请求,提供个人商务信誉资料的检索及评价服务。
通常来说,当个人商业信誉报告中存在任何不当的行为纪录时,很可能会对当事人的各类贷款申请,包括信用卡申请在内的各类事务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